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征地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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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染指”征地拆迁领域,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而且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黑恶势力出面解决“钉子户”
  6月30日,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组织实施暴力拆迁的贵州铜锣湾夜总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陈�荣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七项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负责开发涉案土地项目的贵州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单晓捷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9年11月,为解决拆迁“钉子户”问题,单晓捷找到陈�荣及其手下张甲荣等人商议,决定由铜锣湾夜总会出面解决“钉子户”问题。当月27日凌晨,张甲荣等人组织铜锣湾夜总会保安分别对9户未达成拆迁协议的拆迁户实施强拆,导致拆迁户用红布条和40多瓶液化气罐在城区堵路。案发后,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查处,陈�荣通过手下发给每名保安500元“好处费”后,指使其四处躲避。
  贵阳市政法系统一权威人士说,黑恶势力通过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方式,胁迫拆迁户接受补偿条件等情况,在当地长期存在。
  巨额利益诱人
  业内人士分析,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领域主要表现为与开发商共同参与项目开发,其本身就是开发商或者受雇佣等,比如“铜锣湾”组织暴力拆迁,就属于典型的黑恶势力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了利益结合体,攫取巨额利益。该案法官介绍,陈�荣通过向开发商借款、入股等方式,获得该项目30%的股份,“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便铤而走险实施暴力拆迁”。
  有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披露,涉黑团伙头目乔志良在参与保定市金街拆迁时,确定的赔付条件过于苛刻,部分住户不同意拆迁,乔志良便指使手下多次对拆迁户寻衅滋事,甚至殴打住户,迫使拆迁户同意拆迁。
  还有的黑恶势力受雇于开发商或拆迁户,扮演实施暴力拆迁或阻碍拆迁的角色,谋取“灰色利益”。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作恶10多年的韩恩平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敛财手段之一就是替开发商进行暴力拆迁。
  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今年初,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禁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华中科技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谭术魁表示,征地拆迁领域应成为各级政法机构打黑除恶工作的重点关注方向,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对介入其中的黑恶势力进行坚决打击;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征地违法、暴力拆迁事件的检查力度,对引发暴力拆迁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最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生存空间。(摘自《中国青年报》2011.7.6)B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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