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共) 残疾人生活权益保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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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共) 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共5篇)第一篇: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为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共) ,供大家参考。

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共)

  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共5篇)

  第一篇:关于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为全面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的残疾人就业。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残疾人在与健全人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同时,还因其特殊需求获得更多社会保障,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不

  断得到改善。为进一步掌握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实际情况,以更好地争取和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7月至8月,海宁市海州街道残联通过个别访问、电话询问、上门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调研工作。现就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海州街道共有残疾人680人,其中,劳动就业年龄内(女18—50周岁、男18—60周岁)有364人,占53.53%;超过就业年龄的有232人,占34.12%;低于就业年龄的有84人,占总12.35%。

  1、劳动就业年龄内残疾人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和劳动保障情况。劳动能力状况:全街道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139人,占38.19%;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有174人,占47.80%;无劳动能力的有51人,占14.01%。就业状况:在岗就业166人,占45.60%;临时就业64人,占17.58%;挂靠单位31人,占8.52%;务农33人,占9.07%;失业51人,占14.01%;在校学生19人,占5.22%。劳动保障情况:参加社保的有192人,占52.75%;享受失土农民保障的有42人,占11.54%;自己缴纳的有39人,占10.71%;无保障的有91人,占25%。

  2、超过就业年龄的(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残疾人的情况。劳动能力状况:全街道超过就业年龄的残疾人尚有劳动能力的有

  67人,占28.88%;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有106人,占45.69%;无劳动能力的有59人,占25.43%。目前状况:已享受退休待遇的有73人,占31.47%;在岗就业的有11人,占4.74%;临时就业的有14人,占6.04%;务农的有30人,占12.92%;无业的且无任何收入来源的有104人,占44.83%。社会保障情况:参加社保的有82人,占35.34%;享受失土农民社会保障的有46人,占19.83%;自己缴纳的有39人,占10.71%;无保障的91人,占25%。

  (二)、从本街道残疾人劳动就业和保障情况可以看出,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残疾人劳动就业面正在不断加大,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观,劳动就业和保障工作已取得实质性成效。随着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建设的强力推进,社会救助和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开展,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尽管海州街道的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残疾人的需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与海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相称,与“共享小康”的基本要求还不相适应。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就业方面

  1、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够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这是国家对残疾人就业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而我们面临的现实是,部分按比例安置的企业,对残疾员工与健全职工在同工同酬、福利待遇上存在差距,有关就业保障政策尚未完善落实。

  2、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发展艰难。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加上国家福利企业政策调整后,福利企业的优惠吸引力下降,相当一部分的福利企业发展乏力,步履艰难,逐步退出社会福利行业,造成大量残疾人回流社会,增加了社会就业压力。此外,部分福利企业在享受国家政策优惠的同时,在残疾员工的用工政策、福利待遇上

  未按规定实施,残疾人劳动保障和权益保护等相关措施尚未到位,这也影响了其自身发展。

  3、自谋职业和个体就业步履沉重。国家鼓励残疾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但残疾人由于自身生理原因、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水平缺乏等客观因素,不能较好地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缺乏就业竞争能力,导致自谋职业和个体就业步履艰难。

  (二)、社会保障方面:

  1、参保残疾人数量有限,保障水平过低。由于残疾人就业率远比健全人低,且现有残疾人的就业结构中占比重最大的仍是非正规就业,而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覆盖面窄仍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中的难点,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为低下,起不到保障贫困群体尤其是残疾人困难群体的作用,而这也成为导致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比例过低的主要原因。

  2、残疾人个体参保补助政策尚未有效落实。由于宣传不到位、补贴面过窄、补贴标准过低等原因,城乡在职残疾职工以及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

  加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有关政策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因此难以有效调动残疾人参保的积极性。

  3、完善协调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建立。残疾人由于客观障碍,使他们在就业、教育等方面受到较大制约,其生活质量受到很大影响,因此,残疾人主客观需求亦相应增多。目前残疾人社会保障需求主要包括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服务保障等方

  面。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确实需要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构筑完善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社会各阶层的群体和谐相处、共赴小康。当前,海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劳动就业保障亦全面发展,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状况有所改善,但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医疗康复保障、残疾学生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保障、残疾人养老、供养保障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完善协调的社会

  保障体系还未真正建立。

  三、加快残疾人劳动就业和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建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曾说,要将残疾人融入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里,在制度的设计上没有漏缺,全部纳入保障。因此,我们要参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全覆盖的成功经验,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残疾人的社保“无缝覆盖”。让残疾人社会保障上升到统一政策。

  (一)、建立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是保障残疾人生活的根本途径,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首要任务和基石。一是全力推进按比例就业。改变过去依靠福利企业集中安置为主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多形式、多渠道的就业模式。残疾人按比例安置于企业,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公平地位,分散竞争风险,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稳定性。二是着力巩固集中安置成果。福利企业长期承担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重任,但由于部分福利企业人员素质偏低,技术力量薄弱,加之现行优惠扶持政策力度的减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发展困难重重。因此,继续给予福利企业政策扶持,创造有利其生存和发展的宽松环境,仍是稳定和解决残疾人就业的现实需要。同时,对部分福利企业不规范运作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大力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针对当前部分困难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能力不足等实际困难,采取更加优惠的补贴措施,扶持残疾人个体户参保,将有利于稳定现有的残疾人个体就业,也能够鼓励更多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减轻就业压力。四是努力提供公益岗位。因人而宜,就近就便的为残疾人提供公益岗位成为今后残疾人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要积极为残疾人提供社区非正规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兼职委员队伍建设,并逐步向专职委员方向发展。

  (二)、建立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是贫困残疾人的主体,是生活保障的重点人群。过去,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亲属供养和国家、集体救济。随

  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行和残联优惠补助政策的实施,其经济状况得以改观,但其医疗、住房、教育和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落实,尤其是尚未符合“低保”条件的边缘贫困残疾人,其社会保障政策更是无法享受。因此,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必须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解决无劳动能力残疾人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一是继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应比健全人有所提高,应适度放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加大实施重度残疾人依照“低保”标准享受生活补助的步伐。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救助。把残疾人纳入城乡新型合作医疗范围,落实城乡困难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对无保障困难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三级负担,对无保障一般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实行适当补助。三是实行国家、集体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安排进入残疾人托老院或福利院供养。完善残疾人安养庇护机构,积极探索兴办残疾人庇护工场建设,逐步建立中重度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庇护体系。四是加大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力度。鼓励无业残疾人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可以根据其残疾程度、经济收入、消费需求的不同,享受相应的社保补助待遇,更多地为残疾人在基本生存条件方面提供制度供给,这同时也是保障残疾人晚年生活的有效措施。五是加大政府的扶持和投入,深化助残帮扶工作。积极搞好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开发和培育若干个安置型、扶贫式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策划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扶助载体,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总之,我们既要通过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来促进残疾人就业,又要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协调,双管齐下、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第二篇:关于街道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街道地处合肥市北郊。近几年来,在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下,街道凭借完善的发展平台、雄厚的发展基础等条件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工业强街、三产富街、民营主导、融入城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上取得了令人可喜地成就。但随着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作为一个新的特

  殊社会群体正在快速形成,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一、**街道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必要性

  在农业经济作为国家支柱经济的特定背景时期,农民在整体社会活动中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受到较普遍的关注。在社会形态进行转型,特别是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成为社会舆论新导向后,农业经济在总体社会经济中的位置呈下降趋势,对农民生存状况的重视程度也相对降低,农民成为弱势群体,而失地农民的情况则更加令人担忧。

  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目前主要执行货币安置政策。其只能减轻国土部门和用地单位的工作量及安置带来的压力,失地农民往往从眼前角度考虑,急于接受。但事实上有限的安置补助费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人的长期稳定生活问题。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差,对市场应变的能力有限,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长期生活保障。加之部分农民缺乏长远目光和打算,往往在短期内把有限的安置费用花完,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最终落到生活无着落的困境。近两年,在街道信访部门接待处理的有关案件中,涉及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占80%以上,问题非常突出。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底线。失地农民不同于农民,因为它脱离了农业劳作;失地农民不同于城镇居民,因为它被排除在城市社保体系范畴之外;失地农民又不同于下岗职工,因为它尚无专项扶持政策可依靠。既无糊口的职业,又不享受社会保障,靠安置补助费维系生活,迟早“坐吃山空”。这一边缘群体已成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承重包袱,对社会稳定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统筹兼顾、切合实际地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出路”和“退路”问题,即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可行性

  在当前以“经济成败论英雄”的社会环境下,大众所关心的是如

  何发展经济,对掩盖在经济繁荣花环下的失地农民这一社会问题往往忽视了,但其正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发展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也逐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专题召开了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也召开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任务措施。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一种“关心农民生存状态、建立和谐社会环境”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渐形成。这对最终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问题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已成为杏花村街道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欣喜地看到,市委、市政府已在去年初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10号)、《关于转发合肥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11号)两份文件,就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做出了指导性意见。区几大领导班子也就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因部分焦点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所以具体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至今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在当前的经济建设热潮中,土地的价值可谓“寸土寸金”。目前,土地征收政策是实行统一征地,并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和挂牌交易。这本是件普遍受农民称道的好事。但是在土地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低征高卖”现象(政府拍卖地块的价格在每亩近百万元,而对农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在2万元左右/亩),对失地农民刺激很大。针对土地征收、出售之间支出和收益存在的巨大差异,可从土地出售的增值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如此养老保障资金的融资压力就将大为减轻。但这又会提高征地价格,增加企业用地成本,对企业投资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区域竞争力。如何既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又能优化投资环境,我们只有找到平衡点,方能妥善解决两者的冲突关系。

  ***地处城郊结合部,因人文、地理等因素,群众的整体素质明显高于远郊乡镇,自主就业意识较为浓厚。在日常生活中的耳濡目染,致使农民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业生产兴趣不大,在年轻农民中这一点尤为突出。土地犹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借土

  地征收的契机,部分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进城务工、经商或跑运输,实现了自主多途径就业。藕塘、望城店、五里等地处城市边缘的被征地村的失地农民大多就以做工、经商、出租房屋来维持生计。但这毕竟只涵盖到部分有谋生手段的群众,总体上失地农民生存问题的解决还需有效的解决机制和政府的扶持政策做铺垫。-----相关阅读-----加快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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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关于街道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街道地处合肥市北郊。近几年来,在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下,街道凭借完善的发展平台、雄厚的发展基础等条件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工业强街、三产富街、民营主导、融入城市)。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上取得了令人可喜地成就。但随着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失地农民作为一个新的特殊社会群体正在快速形成,其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一、****街道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水库、***产业园等一些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街道桃花园、汲桥新村、井湾、五里等村(社区)的集体土地被完全或部分征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全街道共有失地农民11504人,其中男性5339人、女性6165人,有就业能力却尚未就业的有6672人,约占失地农民总人数的58%。)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去了“最后的保障”,除了种田又没有其他生活技能,再就业十分困难,生活陷入困境。加之目前医疗、养老体制不健全,农户因病致穷,生活相当困苦。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必要性

  在农业经济作为国家支柱经济的特定背景时期,农民在整体社会活动中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受到较普遍的关注。在社会形态进行转型,特别是工业经济、商业经济成为社会舆论新导向后,农业经济在总体社会经济中的位置呈下降趋势,对农民生存状况的重视程度也相对降低,农民成为弱势群体,而失地农民的情况则更加令人担忧。

  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目前主要执行货币安置政策。其只能减轻国土部门和用地单位的工作量及安置带来的压力,失地农民往往从眼前角度考虑,急于接受。但事实上有限的安置补助费根本无法解决大多数人的长期稳定生活问题。由于被征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不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差,对市场应变的能力有限,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长期生活保障。加之部分农民缺乏长远目光和打算,往往在短期内把有限的安置费用花完,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最终落到生活无着落的困境。近两年,在街道信访部门接待处理的有关案件中,涉及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占80%以上,问题非常突出。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底线。失地农民不同于农民,因为它脱离了农业劳作;失地农民不同于城镇居民,因为它被排除在城市社保体系范畴之外;失地农民又不同于下岗职工,因为它尚无专项扶持政策可依靠。既无糊口的职业,又不享受社会保障,靠安置补助费维系生活,迟早“坐吃山空”。这一边缘群体已成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承重包袱,对社会稳定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统筹兼顾、切合实际地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出路”和“退路”问题,即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可行性

  在当前以“经济成败论英雄”的社会环境下,大众所关心的是如何发展经济,对掩盖在经济繁荣花环下的失地农民这一社会问题往往忽视了,但其正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发展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各级党委、政府也逐步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专题召开了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也召开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任务措施。由于政府的主导作用,一种“关心农民生存状态、建立和谐社会环境”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渐形成。这对最终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问题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已成为杏花村街道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欣喜地看到,市委、市政府已在去年初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4】10号)、《关于转发合肥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4】11号)两份文件,就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做出了指导性意见。区几大领导班子也就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因部分焦点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所以具体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至今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在当前的经济建设热潮中,土地的价值可谓“寸土寸金”。目前,土地征收政策是实行统一征地,并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和挂牌交易。这本是件普遍受农民称道的好事。但是在土地商业化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低征高卖”现象(政府拍卖地块的价格在每亩近百万元,而对农户的征地补偿安置在2万元左右/亩),对失地农民刺激很大。针对土地征收、出售之间支出和收益存在的巨大差异,可从土地出售的增值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如此养老保障资金的融资压力就将大为减轻。但这又会提高征地价格,增加企业用地成本,对企业投资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区域竞争力。如何既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又能优化投资环境,我们只有找到平衡点,方能妥善解决两者的冲突关系。

  ***地处城郊结合部,因人文、地理等因素,群众的整体素质明显高于远郊乡镇,自主就业意识较为浓厚。在日常生活中的耳濡目染,致使农民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业生产兴趣不大,在年轻农民中这一点尤为突出。土地犹如“鸡肋”,弃之可惜,食之无味。借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xiexiebang.com查看土地征收的契机,部分农民摆脱了土地的束缚,进城务工、经商或跑运输,实现了自主多途径就业。藕塘、望城店、五里等地处城市边缘的被征地村的失地农民大多就以做工、经商、出租房屋来维持生计。但这毕竟只涵盖到部分有谋生手段的群众,总体上失地农民生存问题

  的解决还需有效的解决机制和政府的扶持政策做铺垫。

  三、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

  在目前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来促进这个问题的尽早解决。

  (一)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组织领导机制

  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力大,不是少数部门的工作任务,也不是靠发几个文件、开几个会议就能解决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组织领导机制,来切实保护好失地农民的权益。各级党委、政府应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必要时,应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之中。

  (二)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机制

  长期以来,农民由于缺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素质、知识技能较低,法律意识也较淡薄,思想观念也很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十分有限。因此,提高失地农民的整体素质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久之计。只有通过素质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综合素质,才能有利于失地农民尽早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一是要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由上级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二是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来进行,形成“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好机制;三是要加大失地农民培训的宣传力度,调动失地农民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要有过硬的政策措施和经费保障。如免费开展培训服务等;五是在提高他们就业技能的同时,还要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多途径实现就业。

  (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机制

  对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要有正确认识,完善就业服务措施,拓宽

  就业范围和领域,完善和落实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和环境。

  1、构建失地农民就业的政策平台。应把失地农民就业纳入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范畴,制定、实施失地农民的保护性就业政策,鼓励失地农民在政策引导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鼓励用地单位吸纳失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要尽可能把适合于被征地农民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

  3、实施就业援助,帮助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

  4、引导部分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转变他们

  “大钱赚不到,小钱不愿赚”的就业观念,使其能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化的就业方式。

  5、对各社区现有的服务平台进行完善和加强,加大街道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力度,形成网络化管理。对失地农民提供登记、培训、求职、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免费服务,为其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在做好失地农民培训、就业工作的同时,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工作也很重要。农民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是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风险和缺陷。而不断攀升的医疗费用,对失地农民来说显然也是巨大的压力。因此,设立失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将有助于降低他们的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合政办【2004】10号文件就合肥地区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出的有关规定,就是对最终解决社会保险问题而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2、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目前的低保只限于城市居民,而将农民这一个社会弱势群体排除在外。因此必须重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目前合政办【2004】11号文件对失地农民参保的有关手续办理、基金筹措、管理运作等细节问题,都做出了解释、说明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增强了保障力度。

  3、对困难失地农民的子女就学提供帮助。一些失地农民由于生活难以保障,其子女入学相当困难,日后势将成为新的就业困难群体。因此,要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子女的受教育权利。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制

  定出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家庭较困难的失地农民子女在教育问题上给予一定费用减、免,以保证他们有学上、有书读。

  四、注意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就业意识问题

  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必须更新观念。部分失地农民的传统“体面就业”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挣不到钱不要紧、没饭吃不要紧,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www.xiexiebang.com查看不能干看厕所、擦皮鞋这些丢面子的事。”还有“土地是国家征的,日后就业问题理应由国家负责。”这些都导致了就业面变窄,局限了就业机会。我们必须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不断创新就业途径、就业方式,努力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创业。这不仅涉及群众也同时涉及到我们的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街道新成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就是适应形势需要而成立的,它的主要职能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向企业、个体业主输出劳动力,这即解决了就业问题,又解决了脸面问题。

  (二)联动机制问题

  劳动和民政部门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上需要建立联动机制。目前,劳动和民政部门还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管就业的不管基本保障,管保障的不管就业,很容易发生问题,造成政策流失。因此,劳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动机制,为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构筑服务平台。

  (三)新老安置政策的衔接问题

  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做法是招工或定期定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二阶段是一次性进行货币补偿安置,第三阶段才在安置政策中加入养老保险制度。从这三个阶段的不同安置效果来看,第一阶段招工安置的失地农民,由于转变了身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定期定额发放生活费的失地农民,也可以做到“细水长流”。棘手的是第二阶段的农民,在把一次性货币补偿花完后,一旦生活发生困难,政府将“难辞其咎”,这成了一个难摆脱的包袱。

  第四篇:残疾人社会保障

  一

  关于残疾人

  定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现状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80%在发展中国家。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省有700多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3000万人口

  郑州市52万残疾人

  总人口的7.2%节日1.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2.我国助残日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并决定于1991年5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根据《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

  定义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及养老保险按照正常人实行

  城市残疾人参加城市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就业保障据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国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060万人,占当时残疾人总数的59.25%。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保障,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

  就业办法

  1).福利性企业组织(残疾人占总员工比例的50%以上)

  如残疾人福利企业、工疗机构、按摩医疗机构

  等

  2).鼓励残疾人创业(贴息贷款)

  如免息提供贷款,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指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就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不低于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比例。(河南省1.6%)

  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的、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中最基本的内容。

  据国家2005年对贫困人口的统计,年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全国有2365万人,其中残疾人达994万人,占全国绝对贫困人口的42%,即贫困人口中半数是残疾人。

  低保

  特惠

  郑州市为500家残疾人危房改造

  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

  教育保障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指出:会员国应保证残疾人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包括使最严重残疾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

  残疾人教育包括残疾人基础教育、残疾人特殊教育、残疾人职业

  教育、成人教育和残疾人高等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两免一补);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每一个市要求有一所大型残疾人学校

  医疗康复保障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2010年9月16日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共同下发了《关

  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环境及服务保障指社会为方便残疾人生活,满足残疾人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残疾人提供的各种无障碍设施、信息

  交流无障碍服务、各种优先服务和照顾。

  城市托养院(民办公助)家庭居养

  三

  残联

  定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定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

  职能1代表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管理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2011年残联为我国助残日开展“维护残疾人权利”的主题活动,法律进社区

  四

  问题

  (一).未形成完整体系供需矛盾突出

  ?

  中国是世界上残疾人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而我国2010年人均GDP排名生产总值为3800美元,仅在全球

  排位105位左右。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且严重滞后,资金投入少,保障项目少,保障水平低,保障覆盖面窄,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保障体系,这使得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供需缺口很大。

  ?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只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并没有把它单独分开来

  (二).政府及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

  (三).城乡差距大

  我国8296万残疾人中有6225万人生活在农村,占残疾人总数的75.04%。受我国城乡分割、二元社会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残疾人无论在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方面的社会保障水平都严重落后于城市水平

  五

  对策

  (一).健全体系

  ?

  健全保障体系

  把残疾人社会保障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健全起来,在贯彻社会保障的基本宗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体现残疾人群体对社会保障需求的特殊性。政府面向全社会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之外,应当针对贫困残疾人的特殊性提供必要的额外的补助与津贴

  ?

  健全服务体系

  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支持,将残疾人的服务保障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组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二).加大农村社会保障力度

  ?

  政策保障

  国家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中应把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做为重中

  之重,在社会保障政策上给农村残疾人以适当倾斜,在各地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应优先重点考虑贫困残疾人。

  ?

  财政保障

  增加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监管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加大政府支持和社会支持比重

  政府应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的主导力量,加强政府的扶持和投入,逐步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的正式社会支持和非政府社会支持相互配合的立体交叉的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网络。

  补充:河南省“两个体系”建设

  2010年9月17日

  关于印发在部分市县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目标

  先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残疾人“两个体系”。

  准。

  服务,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法律救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生活状况达到社会平均水平。

  第五篇:浅析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范文]浅析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

  我国城市化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大量的农业用地变成非农用地,一大批农民变成失地农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大量土地被征用后必须做好补偿工作,更要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笔者就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

  调研中发现,农民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其自身观念以及与其相联系的随之而来的就业、保障等问题逐渐为社会关注焦点。目前,失地农村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保险开展难度大、覆盖面窄。以宜阳新区为例,从调研情

  况看,各社区、村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障覆盖面窄。目前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占适龄投保人员的比例不足五分之二,部分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没有解决。二是保障数额偏低。目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大多数参保农民都存在缴费基数低保障数额偏少的问题,尚达不到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三是生活补助少。由于村组集体企业较少,可供支配的资金有限,满足不了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充足生活补助。

  2、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一方面,就业观念差。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仍存在

  只要有土地就有饭吃和保障,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权利,只能依靠当地政府补助救济,就业是村和集体的事,失地农民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差。对参加社会保险没有充分的认识,这些问题在经济条件差的村组表现尤为突出。另一方面,社会保障观念淡薄。在调研中,有50%以上村民对到了不能工作的年龄将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问题的回答是:“到时候再说吧,先把眼前的吃饭、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就行。”有些村干部希望有一个比较好的保障方法来保障村民今后的生活问题,但没有达共识。

  3、就业安置困难。从目前农村产业结构来看,有五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也是解决农转非的关键。目前,失地农村普遍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不断增大。从无业农民情况看,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失业比率比较高:一是企业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有限,安置大龄农民十分困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外来打工者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无地农民对工作挑肥拣瘦,这与外地农民工“肯吃苦、低报酬”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三是农民文化程度低,尤其中老年农民素质不高,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四是失地农民中“弱势群体”就业难尤为突出。这不仅包括身体上有缺陷的残疾人和体弱多病者,还包括40岁-50岁以上男女农民。这些人有土地补偿金,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旦补偿金“坐吃山空”,生活将无着落。

  二、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几点思考

  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费用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既要有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又要考虑能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险相衔接。同时,建立被征地农民专项统计制度。由统计部门牵头,土地、劳保、农业部门参加,建立失地农民信息登记数据库,并列入统计项目之中。该数据库的被征地农民信息资料作为解决被征地农民问题的主要依据。

  二是积极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制定公平合理的农民工就业政策,构建符合城乡统筹就业要求的就业管理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歧视性政策,清理各种乱收费现象,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险待遇。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适合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对于“4050”人员,宜阳新区通过财政购买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目前已有200名家庭困难、无就业技能的中年失地农

  民在新区的在建项目或建成项目中就业,同时还享受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

  三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农村劳动力技能偏低是当前影响其就业的重要因素。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把劳动保障、农业、水利、科技、建设、社会团体等有关部门和行业现有的培训基地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宜阳新区在全市率先启动“免费送失地农民上大学”培训工程,2010年8月以来,宜阳新区共组织100余名失地农民前往南昌、新余、宜春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目前已有30余名农民通过培训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积极探索创立政府和社会携手合作、利益分享的机制,鼓励投资兴办民办培训机构。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失地农民

  的就业竞争能力。

  四是建立向新弱势群体倾斜的就业保护制度。一是建立并完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为失地农民提供及时的免费就业信息、中介服务,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二是加强劳动合同执法检查,提高用工单位与就业弱势群体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率,切实落实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工资保护待遇。对于那些在弱势群体就业保护方面有良好行为的企业进行奖励或补贴,而对于违反就业保护制度的企业则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是重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加强征地区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保障转户后的农民在户籍管理、子女就学、社会救济,以及就业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二是加强安置点规划建设。在规划设计时要考虑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特点和习惯,尽量考虑减少生活成本。三是市政府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列为县区(园区)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县区要将之列入工作计划和目标。四是建立适应农民生产、生活的特点和习惯的社区管理和组织运行机制。重视村改居的社区建设,同等享受城市社区在经费、办公场所、人员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五是有关部门和媒体要关注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畅通他们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宣传创业、自强先进典型,表彰先进个人和单位,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编者按:城镇化大潮中,农民工就业正在发生一些结构性变化。本报记者的调查,反映了这一趋势性变化。过去,是外出打工多,就近就业少;现在,是外出打工的增幅在下降,就近就业逐渐多起来。就近就业,减少了外出打工成本,给农民工增加收入的同时,还增添了他

  们的幸福感。就近就业,需要当地扶持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为具备一定素质的打工者提供创业机会,增加他们创造财富的能力。

  “今年可以在家安心过个年!”做了三年“北漂族”的张新泉已经提前进入春节状态,在县里超市四处转悠,开始置办年货。“去年大年初一是在火车上过的,折腾到家,已经晚上10点多了。”2014年春节过后,张新泉辞掉了北京的工作,回到家乡河南通许县工作。

  据了解,通许现有青壮年劳动力38.5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6.4万人,大多数年轻人走出田间地头,离开家乡村庄,到外地挣钱养家。然而,“这两年,和我一样回家工作生活的不在少数。”张新泉告诉记者。那么,是什么吸引着通许人回家呢?

  稳稳的幸福:

  守着家门就工作,老婆孩子热炕头

  从北京到通许,工资大概要缩水一半吧?记者开门见山地问起收入,张新泉显得有点尴尬:“没那么夸张。在北京一个月能挣四五千,现在一个月有3000多。”

  1990年出生的张新泉是通许县东石村人,2010年大专毕业后就去了北京,先后在两家汽修厂工作,“北漂”了三年。去年春节,张新泉的姐姐告诉他,县里的河南沃隆车业有限公司在招人,工资待遇不算低,鼓励他年后去“碰碰运气”。当时,张新泉的老婆刚生完孩

  子,为了方便带孩子,不得已辞掉了北京的工作,留在老家,夫妻二人两地分居了大半年。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没托人也没送礼。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看了我的简历,问了几个汽车检修方面的问题后,就让我回去等通知。”张新泉回想起一年前去公司面试时的场景,还是那么兴奋,“没想到两天之后就给我打电话,通知我第二天去报到上班。”

  记者在沃隆公司的车间看到,一排排汽车正在接受张新泉的最后检验,检测合格后,就可以贴标出厂。“这些汽车不耗油,都用电,市场需求挺旺。”张新泉得意地告诉记者,写有“警察”二字的白色汽车,是警用电动巡逻车,已经被当地公安局列入公务用车;写有“快递”二字的绿色汽车,是为一家快递公司而生产;最后一排的银灰色小轿车是家庭代步车,一辆3万元左右,上路一点问题都没有。一个月挣3000多,够花吗?张新泉连连点头,他开始算账:在北京合租房子,每月要将近2000元;一日三餐基本靠买,加起来也要1800多元。“在县里,仅吃住成本就可以降低一半还多。”

  去年年底,张新泉在县里买了一套20多万9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还贷1000多元,但这住得踏实。”他把家住农村的父母也接了

  过来,帮忙照看孩子。老婆也有了工作,在一家汽车配件厂做流水线工人,一个月也有2000多元收入。

  对于普通人来说,幸福不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吗?听了这话,张新泉不以为然,今年他还计划在河南大学读个自动化专业的专升本。但他承认:“生活幸福指数大大提高了。”

  燃烧的激情:

  创业时机不可失,回到家乡情更浓

  同是通许人,已过不惑之年的孙宁与张新泉有着相似的经历。但不同的是,作为河南隆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孙宁回来不是为了就业,而是为了创业。经过多年打拼,他已经在郑州有了一家自己的电动摩托车生产工厂和多个销售网点,身家上亿。

  “之所以回来,是看中了家乡的创业环境。”孙宁解释,2012年他看到特斯拉推出的电动汽车介绍时,特别兴奋,一直在琢磨自己的企业能不能升级为电动四轮车,但苦于研发成本和创业成本不够。“碰巧当年县领导来找我,极力推荐家乡的产业集聚区,希望我能进驻。”

  据了解,在企业入驻初期,产业集聚区给了企业土地和税收优惠政策,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办理各种繁杂的手续,甚至连自己没考虑到的问题,园区都替大家想到了。“把公司放到这里,不仅创业成本大大降低,而且创业激情不断增高,感觉特别温暖。”孙宁说。

  孙宁也打“感情牌”,把自动化机械师罗工从深圳“感召”回家,作公司的技术总监。虽然和孙宁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但罗工能千里迢迢回来,不仅仅是为了他们之间的情谊。“希望能多带出一些优秀的徒弟,把多年的技术和经验分享给他们,也算是回报家乡吧。”已经在深圳安家的罗工道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罗工的徒弟也是清一水儿的通许人,“有罗工在,还去北上广当学徒干啥?”罗工的一个徒弟调侃道,“老家还有地,农忙时,还能抽空回家帮帮忙,一举两得。”

  记者来到隆源公司时,郑州市环卫局的工作人员正在考察由公司

  自主研发生产的大型电动四轮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车,为今年的政府采购做准备。“我们今年力争把河南的环卫特种车市场全部拿下,之后再开拓山东、山西的市场。”孙宁毫不掩饰自己的野心。

  汇聚的能量:

  依托产业集聚区,许农民一个未来

  “像张新泉、孙宁、罗工这样回家的通许人,逐年在增加。”通许县委书记路云表示,“现在产业集聚区可以提供3.5万个就业岗位,未来每年还可以增加5000个。”

  电动车产业是朝阳产业,也是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据了解,目前区内已经汇聚了电动车整车生产企业20余家,零配件企业30余家,拥有发明专利60余项,新型实用专利80余项,年产能达300万辆,形成了门类齐全的产业集群。

  要想进驻产业集聚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企业门槛并不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不供地;投资低于1亿元的项目,不供地;投资强度低于每亩300万元的企业,不供地;亩产税收低于5万元的企业,不供地;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的企业,不供地。

  之所以如此,通许就是想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浪费资源、不破坏生态、不事倍功半。因为只有企业有前途,他们提供的就业岗位才是稳定的,当地老百姓才不用担心“吃不饱”“吃不好”“吃了这顿没下顿”的问题,才能给通许人一个美好的未来。

  路云说,通许县本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但是土地留人有限,许多年轻人不得不外出打工。他们虽然钱包鼓起来了,但是家庭并不幸福: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问题颇多,而且每到农忙时,田地里反倒缺少青壮年劳动力。

  如何既保证粮食生产,又实现农民增收?如何既让农民富起来,又让农民幸福起来?一直是通许县党委政府思考的问题。“产业集聚区不仅可以集聚企业,积蓄先进生产力,而且可以汇聚人才,挖掘潜在的消费力。”路云强调,“它的背后,是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通盘考量。通过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农民可以就近就业,不再远走他乡,家庭更完整了,家乡更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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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qiyewenhua/qitaqiyefanwen/2023/0911/652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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