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若干高职招生政策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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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对2010年我国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招生以及注册入学等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进行了评析,以期促进高职招生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

[作者简介]戴成林(1978- ),男,安徽桐城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讲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政策。(上海200062)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研究项目“中国基础教育决策理论研究及宏观政策评论”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2009JJD880009)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1)15-0009-03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招生657万人,其中高职(专科)318万。在保持招生规模的同时,各省市各种招生方式更加多样,与往年相比,这些变化主要表现为扩大高职单独招生的自主权、积极推进高职对接中职招生以及试行注册入学等政策。高职招生改革比往年力度大、方法多样,政策具有多层面、多维度的创新。本文就其政策背景、政策的主要内容、政策执行以及社会各界的政策反响等方面作出评析。

一、扩大高职单独招生自主权

为了推动2006年启动的教育部、财政部“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自2007年始,教育部在全国部分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各试点院校自主制定招生政策、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自主确定录取方案,并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

1.扩大试点规模和生源惠及面。为了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选拔录取机制,2010年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继续在全国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其政策主要在试点规模、招生对象等两个方面与往年有所不同。一是扩大试点范围。2009年试点工作主要安排在13省33所高职示范校,计划单独招生9240名,到2010年推广到全国13省(市、区)73所高职示范校,计划招生25 505名,试点校、招生人数分别是2009年2.2倍、2.8倍。二是减少生源限制。试点校除了主要招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外,2009年还规定“条件成熟的院校也可试点招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职毕业生”,2010年则改为“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将中职应届毕业生纳入招生范围。

2.报考要求、考试内容和录取形式呈现多样化。在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及录取时间上,2010年政策与往年相同。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试点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大部分高职院校基本按照“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安排考试内容,但在报名条件、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以及录取形式等方面,各省市高职院校具体实施方案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模式。其中,由于各地区文化考试方式和要求不同,又可以分为三种:(1)“文化知识考试+技能考核/面试”模式。浙江、江苏和广东部分高职院校要求试点院校对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主要是语文、数学、外语),再结合自身办学特色组织职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测试或面试。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江苏并对高中学业水平提出相应要求。(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业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模式。北京、天津和河北等省规定,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合格线后,再以专业素质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面试的成绩作为录取主要依据。(3)免文化课笔试,直接面试/综合测试模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和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规定,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一模)成绩达到该校要求,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直接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或综合素质测试,优先录取。

第二,“校考+高考”,降分录取模式。这是浙江高职除“校考单录”模式外试行的另一种自主招生办法。考生先参加被申请高职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再参加浙江省高考“3+技术”第三类考试,考生录取时可获得最高50分的降分。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第三,技能大赛获奖者免试直接升学模式。福建、上海等高职院校侧重技能型人才的选拔,规定凡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全省职业院校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直接录取到相关专业。

3.各院校招、考、录水平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规范。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政策在各地区进度不一,因此社会反响不一。高职单招政策为高中毕业生提供了两次上大学的机会,逐步打破了“一考定终身”的限制。有些院校比较受欢迎,每年的报名录取比例会达到5∶1左右,个别院校的报名人数甚至超过了招生计划数的10倍。但有的院校生源却很不理想,有的地区首年高职单招计划仅完成1/20,这是由于招考计划中要求生源单一、报考门槛过高以及中职就业率较高、毕业班学生在外实习等多种主客观因素造成的。

另外,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政策执行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招考对象范围界定差距过大,有些优质高职院校却不安排中职生报考;自主招生的组织实施过程等同于全国统一高考要求,为了减轻考试组织工作压力,减少招生成本,全国大部分试点校选拔人才方案与手段简单化,趋于雷同;缺乏科学的校本化的测试标准和评价手段,综合素质测试主观性强,缺乏操作细则,造成录取标准缺乏公信力等。结果是,高职院校自主招考的学生比通过高考录取的学生没有明显的优势①,这显然偏离了该项政策的初衷。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的研究,以及完善对招谁、如何招以及如何规范招生等操作过程②,提高高中分流的公平性、人才选拔的有效性。

二、进一步改革高职对口招生

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就业为导向”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方针。2007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严格限制普通专升本、五年制高职和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成为“断头”的教育。目前,尽管“高等职业教育就业率达到70%以上”,但职业教育仍旧很难吸引家长学生的关注。为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各省市积极探索扩大中职生升学渠道,逐步推进本地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继续推进中高职衔接政策,扩大中职升学途径。2010年,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加大中职生升学途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做出了一些政策创新,主要有中高职一体化政策和高职单独对口招生改革,其中前者又包括“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又称“3+2”中高职连读/贯通)招生政策以及五年制高职改革等。

第一,中高职一体化招生模式。即同一职业教育集团内的中高职院校或中高职一体化办学院校选取对应的优势专业,进行“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自主招生。贯通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不分中高职阶段,除了入学第一年的甄别过程,之后没有选拔筛选环节。学制为五年,前三年按照中职学籍管理,后两年按照高职学籍管理。2010年上海有7所中高职院校4个专业开展试点,自主招收该市户籍初中毕业生480名,招生计划单列。成都市也拟试点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新模式,逐步构筑“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体系。安徽、山东等地也在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建设,北京的职业教育分级制也具有这种模式特点。另外,与此类似还有两种模式:一是“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招生模式。即中职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和高职学段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招收本地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段开展教学活动。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试点中职学校通过中招平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完成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可参加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不能通过筛选考试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春季高考或自主就业。从2010年起,广东在10所高职院校和公办49所省级重点以上(含省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培养技能型人才招生试点工作。天津、广西也实行了此类招生方案,并且规定不得招收注册生。二是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改革。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要求,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由省(区)上统一管理,实行一考多分流,有利于为考生更多地提供选择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机会。

第二,高职单独对口招生改革。2010年,各省市高职接中职对口招生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扩大高职对口招生自主权。广东在15所高职院校试点开展“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招收部分优秀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其他中职生通过全省高职类“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考试升入高等职业院校。二是技能型中职生免试直录高职。广东、山东、福建、湖北等省规定,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免于参加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直接录取该省高职单招院校的相关专业。而江苏审慎对待直录,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考试。三是提高中职升高职的比例。浙江提高到了15%,山东省高职也提高了比例。

2.中高职一体化势在必行。由于各省市进行高职对接中职招生改革的中高职院校,涉及的基本上都是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院校或重点院校、重点专业,教学质量和就业水平有目共睹,因而受到考生和家长的青睐。但是,少量优质资源的开放并不能解决当前整体上中职和高职院校的发展问题,增强高职与中职的衔接,势在必行。

第一,从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层次上看,我国不仅需要服务于生产一线的大量操作工,现代产业升级也对中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提出大量需求。高职院校需要对动手能力强的中职生继续提高培养层次,提高劳动力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适应能力。不能将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与职教生升学需求对立起来,二者应该是并行不悖。在社会化视野中,“而是要求职业教育的发展要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进行变化”③,职业教育既能够满足学生就业要求,也能够为学生继续提高技能层次提供方便。

第二,从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导向上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未来十年要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也提出,要“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等。因此,目前试点高职接中职的改革,是国家既定政策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从中等教育发展结构、普职院校之间竞争关系上看,高职必须从以普通高中毕业生生源为主过渡到普高和中职毕业生二者平衡的策略上。一是因为今后一个时期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政策将带来中等教育规模扩大,再加上到2020年高职在校生规模稳定增长的发展目标将会引发高职招生政策的变革。2010年全国中职招生830万,高职招生318万,如果中职的1/3升高职,都有极大意义。二是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在争夺普高生源、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上,高职逐渐丧失优势。仅仅局限于普高生源而忽略中职生源,高职教育发展会有危机。况且,随着中职教育的大发展,中职的生源质量有所提高,扩招中职生将会带来高职教育面貌的改变。所以,目前高职扩大中职生源,不仅是生存的需要,更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

三、逐步试行注册入学政策

注册入学是近年来我国职业院校招生制度的重要改革。注册入学制度指“在特定的教育领域或学校,具备一定资格的学生,在申请入学时免试直接注册学习的制度”④。2010年,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安徽、山东、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表明,已经或准备试行职业院校“注册入学”招生制度。

1.高职注册入学政策悄然兴起。第一,江苏实行高职招生免试注册入学。2010年秋季招生结束后,江苏省教育厅经过广泛调研,决定从2011年起,在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院校(部分专业)试行注册入学录取模式,并在未来几年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直接申请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招生对象为高考落榜的文、理类考生和中职毕业生。注册入学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考生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拟录;考生最终选择确定一所就读学校。试点院校注册学生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的1.2倍。

第二,北京试行职业教育分级制,免试登记入学。北京市将从2011年起在中高职院校试行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按照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划分出“1级”到“5+级”六个级别,形成培养目标逐级递进、教育内容顺畅衔接、入学制度开放灵活、质量保障科学严谨的职业教育体系。部分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后,分流进入职业教育;1级、3级分别采取初中、高中毕业生免试登记入学办法;学习者可以工作/学习交替进行,分阶段完成学业。2011年1月27日,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等院校和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等6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始该项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

2.注册入学备受质疑,前景有待观察。据媒体报道,主要依赖本地生源的上海民办高职2004年高招的录取分数线最低已经达到了150分左右。2005年,上海三所民办高职首次试行注册入学政策,学生无须高考和填报志愿,注册即可入学,高职院校依法自主测试和自主录取。该项政策成为当前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的渊源。随后,广东、浙江等省对本地各级示范性高职赋予了这种自主招生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表述,“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这为我国各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然而,目前人们对注册入学存在一定的疑虑。毕竟注册入学的制度大大降低了某些高职院校的门槛,有些家长对这类大学文凭的含金量、学校的学习氛围、育人环境等方面表示担忧。一些中学校长也认为,这类学校都是学生家长“看不上”的学校,招收的学生高考成绩又非常低,培养出来的学生没有多大竞争力,如果再降低门槛,对学生和家长都很难有吸引力,不会招来高质量生源⑤。半月谈网曾组织一次讨论,大部分人对高职用注册入学办法解决招生难的有效性表示怀疑,认为招生难不是招生环节的问题,而是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社会唯学历论不正风气等方面的问题⑥。而更为激烈的批评者认为,高职注册入学是一剂毒药,零门槛入学机制,无异于毁人,会对高职教育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⑦。而持赞同态度的家长认为,“注册入学”将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学生的入学选择机会更多,孩子就能在小学、中学时代提高综合素质,而不为“分数”所累⑧。

虽然目前高职注册入学受到颇多的质疑,但是注册入学不同于考试等选拔制度,顺应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会受到院校的欢迎和社会的认可。首先,政策入学政策会形成全国性效应。注册入学政策突破了高考限制,特别是东部地区很多优质高职院校对考生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无形中对中西部地区高职院校形成了压力,因此,中西部地区正在纷纷跟随,最终全国各省市高职院校都会尝试注册入学办法。但是,目前试行注册入学的院校和专业的招生情况还有待观察。其次,注册入学政策会引发考试制度、教育方式改革。由于目前高考竞争仍然激烈,不排除一些能上二本、三本的考生会利用注册入学办法报读优质高职,再通过专升本途径获得本科学位,而且就读成本较小,选择的机会更多。这就会与部分本科高校形成竞争局面,必定会带来高考制度的深入改革,也会引发高中课程与教学方式的变化。另外,积极预防注册入学的附带风险。当政府将招生等办学自主权逐步下放到学校时,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高职教育前途负责的精神,统筹规划,逐步试点,同时应建立健全规范招生制度,甚至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制度、教育问责制等,做到奖优罚劣、赏罚分明,才能够营造招生运作的环境。

综观2010年的高职招生政策,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正在向着人人能学、时时可学的方向发展。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上看,高职招生政策还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特别是在与高职院校办学质量有密切关系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实习方式、学生管理制度以及就业服务方式诸多方面,将会持续地促进上下衔接的两个教育阶段、左右关联的两种教育类型的学校变革;未来高职招生政策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源针对性、政策间协调性,提高政策的规范性以及政策效力的持续性。尽管逐渐开放高校招生机制特别是“市场转型以来的精英选拔机制”在某种程度地加剧了社会分化,削弱高等教育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流动渠道的意义⑨,但是高职招生政策正在改变着我国“一考定终身”的局面,成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突破口。

[注释]

①樊本富.高职自主招生:敢问路在何方?[J].教育与职业,2009(10):47.

②梁国胜.高职单独招生是权利更是责任[N].中国青年报,2010-04-05.

③亓俊国,庞学光.对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实践反思与价值审视[J].中国行政管理,2010(8):86.

④参见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1日发表的“《规划纲要》有关名词解释”一文。

⑤陈晓春.我省民办高职试水“注册入学”[N].新华日报,2010-12-23.

⑥参见半月谈网2011年3月18日发表的“‘注册入学’能否解决招生难?”一文。

⑦梁国胜,刘畅.高职注册入学:是催化剂还是毒药[N].中国青年报,2011-02-21.

⑧谈洁.江苏部分高职院校有望无须高考“注册入学”[N].南京日报,2010-09-28.

⑨刘丽敏.教育选拔与社会变迁——高校招生政策之世纪演变[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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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zhangdahai.com/shiyongfanwen/qitafanwen/2023/0405/580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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