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改革背景下的中高职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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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起武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辽宁 丹东 118009)

2022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并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颁布26年来的首次大修订,核心内容就是进一步明确职教、普教的同等教育地位,鼓励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目前,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建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1.13万所,在校生超过了 3 000 万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学生群体,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职业高考”和“普职协调发展”等多个渠道为职业学校的学生规划出新的发展途径,而中高职衔接这一传统途径也必然在新职业教育法的加持下焕发新的生机。

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及产业发展大环境看,中高职衔接是保障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健康有序发展最有效的途径,是提升我国职业教育人才整体素质能力最有效的做法。提升中职升高职学生比率,加大对上岗后中职毕业生的再培养力度,可以显著提升我国职业院校毕业生的人才层次,满足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及新业态不断涌现出的对于高端技能型人才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地区的中高职教育衔接水平并不均衡,因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具有较强地域性质的教育类型,其发展和建设与当地整体大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总体来说,问题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衔接、课程衔接等方面。

1.1 中高职管理体制的脱节

教育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的总和。而在我国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下,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两个教育系统所涉及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隶属关系、权力划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存在比较严重的脱节。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基本实现了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分离,在国家教育部分工中,本科教育由高教司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一归职教司管理。但是,管理制度落实到地方层面,绝大多数的高等职业教育由教育厅职成处统一管理,而中等职业教育则多数由所属市或者县教育局的职教处(科)负责管理,部分技校由当地的人社局负责。这种相对脱节的管理体制是导致中高职衔接困难重重的主要根源之一。

1.2 中高职培养目标衔接的错位

国家印发的《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提出,“我国职业教育主要培养能够直接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其中对中高职没有明确区分培养目标。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虽然进行了“中职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高职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区分,但是仅仅相差“高端”两个字,并且没有对其内涵和标准进行说明。所有长久以来中高职都是各自根据对文件的理解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而由于前面所述的体制脱节问题,二者在设计的过程中缺少沟通、协调和统一,造成二者的培养目标要么重叠、要么脱节,错位问题严重。

1.3 中高职招考政策衔接的欠缺

中高职衔接招考对接的欠缺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人数少、比率低;
二是招考方式不科学。目前中职院校毕业生出路主要包括就业、“3+2”升高职和升本3种方式,高职招生主要通过单招、“3+2”招生和高考3种方式,可见“3+2”是中高职招生考试衔接的主要渠道。根据对辽宁省部分中职院校的调查,毕业生中80%选择就业,10%选择升本,剩下的10%选择升高职,这一比率在南方虽然能达到20%甚至30%,但相对于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及新业态不断涌现所引发的技能型人才需求结构变化仍明显偏低。此外,虽然中职升高职考试已经变为“知识+技能”模式,但不论是技能题目所占的比率,还是技能题目考核的内容都不科学,不足以真实反映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没有达到高职院校筛选人才的目的。

1.4 中高职专业衔接的偏差

中高职教育衔接,堵点之一就是专业衔接。大方向来说,同为职业教育,既然服务领域和方向基本一致,那么在专业大类的宏观设置上就应该一致。从微观角度看,二者的专业数量和专业方向也不应相差太多,并且发展与更新应该是同步一致的。但是现实却并非如此:一是专业数量存在较大差距,最新的中高职专业目录显示,中职开设专业358个,高职开设专业733个,后者是前者的一倍还多;
具体专业中,同为电子信息大类,中职为22个专业,高职为41个专业;
二是专业内容方面,虽然高职院校的专业远远多于中职,却没有做到覆盖中职专业,例如计算机平面设计、网站建设与管理等专业早就退出了高职专业目录,而中职目录中则仍然存在。

1.5 中高职课程衔接的矛盾

高职院校因为生源的多样性,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基本仍采用传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段式”;
而中职学校因为部分学生后续还拥有升学的可能,所以基本上课程设置也是同样的“三段式”——二者难免在课程的设置上存在重叠。对部分辽宁省中高职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的课程进行比较,课程重复率达到了70%~90%,内容重复率也在40%~50%。虽然理论上二者在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和方向应有所不同或侧重,高职院校的课程应该是中职课程理论的升华和技能的提升,但因为缺少协调与衔接,这一目标很难实现,甚至技能“倒挂”现象也十分普遍。

2.1 完善政治和教育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统筹与指导力度

1)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关注和支持。首先,政府应该制定专门用于规范和管理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建立并完善我国教育体系,尤其是职业教育体系;
在此基础上,通过法规方式明确政府部门、学校本身、企业行业单位等各方在职业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就是从此发力的。

2)教育部门内部加强协调,实现中高职的统一管理与规划。目前,高职院校多数由教育厅管理,中职院校由各地方教育局管理,仍然是同门不同路的管理方式。所以,省级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加强职成处对各市职教科的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通道;
对中高职的专业、课程和人才培养目标要制定相关文件并给出指导意见,自上而下规范中高职衔接的方向与内容;
此外,通过会议、培训等活动,加强中高职院校的交流与沟通,为中高职院校搭建合作的桥梁。

2.2 优化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衔接

宏观上看,我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数是由政府相关机构制定的,不同部门多数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分析和制定标准,缺少横向与纵向的沟通,导致中高职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没有体现出上下衔接的内涵。所以,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在充分研究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对人才需求变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中高职之间协调发展的需要,制定出符合职业教育发展需要、体现中高职衔接内涵的人才培养目标。

微观来看,职业教育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具有较强地域特色的教育类别,同一区域内的中高职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总体目标方向基本是一致的,所以二者在人才培养目标衔接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就是如何统一制定一套整体人才培养目标,并在中职和高职不同阶段实施相互独立又具备一定衔接性质的人才培养模式,做到人才培养的科学规划、一线贯通。此外,二者在人才培养目标调整的过程中也要形成畅通的沟通机制:一方需要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调整的时候应充分征求对方的意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调整、统一实施。

2.3 提升中高职教育专业衔接的精准度

1)完善中高职专业编制,推动专业衔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中职和高职专业目录的调整过程中,除了要考虑行业、技术发展对专业的新要求外,也应充分考虑中高职专业衔接的问题。不论是在专业大类的划分,还是在具体专业的命名,尽量统一标准,降低衔接的门槛,保证具有衔接价值的专业首先从名称上不会产生歧义。

2)明确专业内涵,实现精准衔接。中高职教育各自的目录,虽然也存在相当数量名称相同的专业,但是在现实中,这些专业存在比较严重的“同名异意”问题。虽然职业教育以服务地方经济为根本,难免在具体的专业建设内容上有差异,但如果是服务同一区域的中职和高职院校,相同的专业其建设内涵就应该具备统一性和承接性。所以同一区域内的中高职院校,应该加强沟通,以地方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为根本,共同进行专业开发与专业建设,形成整体统一、内容承接的专业建设标准,使中职毕业生在进入高职院校时可以清晰地体会到学习的延续,而不是一段全新学习的开始。

2.4 提高中高职教育课程衔接的科学性

首先,要形成统一规范的课程体系。目前除少量的“3+2”合作院校外,中职和高职都是分别设计各自的课程体系,难免存在重复、缺失和倒挂等影响衔接的问题。因此,中高职院校应该加强专业层面的交流,由双方专业教师共同制定专业课程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5年专业课程体系,尽可能地避免课程内容的重复和缺失。中职院校应该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正确的职业观念,在专业技能方面重点提升学生的基本专业技能,为后续高职部分的学习打下牢固的基础。而高职院校则需要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使之成为社会生产可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其次,明确课程衔接主线。在具体课程的设计过程中,存在衔接关系的课程应该从内容的难度、课程案例的选取上形成一条主线。职业技能教育,很多时候是对某个岗位、某个技能的进阶性、反复性教育。中职课程的设计过程应以入门为主,培养学生相关的基本技能,高职课程则需要不断提升难度,以应用为目标,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整体的从易到难、从学习到应用的课程体系。

2.5 加强师资交流,实现师资培养体系贯通

不论是专业的衔接还是课程的衔接,终究需要中高职教师共同完成,所以必须加强双方教师的交流和了解,形成相对统一的职教观,为各项衔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强双方沟通的有效途径有很多,比如互访、座谈、师资交流和师资培训等等。位于同一地区或是相邻地区的中高职院校应该通过互访和座谈让教师面对面交流,增进了解,提高衔接工作的效率。条件成熟的地区,中职教师到高职院校学习,在提升个人职教理念和专业技能的同时,可以更加直观地认识到高职院校的教学体系,其回到学校后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高职教师到中职院校授课,可以将高职的教学理念和专业建设规划带到中职,帮助中职教师开展专业和课程上的改革;
还可以近距离地与中职学生接触,更准确地把握高职院校未来的主要生源。此外,各级教育部门每年定期举办的职业教师师资培训则是目前最行之有效的中高职教师交流渠道。通过培训,中高职教师有机会在一段集中的时间内共同学习、生活,为后续各项衔接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6 疏通招考堵点,提升中职升高职学生的数量与质量

1)扩大升学计划数量。从近几年中职毕业生流向和高职生源变化情况看,高职院校扩大中职学生的招生数量势在必行。一方面,产业结构的改革使越来越多的中职层次毕业生不能满足生产对人才的需求,中职生升学的需求不断扩大,而中职升本政策的逐年缩紧,使得中职学生的上升通道只剩下高职一条,如果高职院校不能扩大对中职的招生名额,必然对中职院校造成极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整体生源数量的减少,高职院校的招生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以往以高中生为主要来源的情况可能必然有所改变,扩大对中职生的招生将成为高职院校维持办学规模的主要手段之一。当然,这首先需要上级主管部门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和支持,鼓励并推广“3+2”等稳定和成熟的中高职升学衔接机制。

2)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的深化。目前,中高职的对口升学考试已经基本形成了基础课+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技能考试突出高职人才筛选的特点。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基础文化课仍在考试过程中占据了较大比率,这样一来,一方面技能水平对于升学的决定度有所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引导中职院校在日常的教学中必须加大基础课程开设力度,保证学生的考试成绩,这已明显偏离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初衷。所以高职院校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应该不断创新招生考试模式,一方面不断优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试占比,争取最大化地招录目标生源;
另一方面创新招生模式,通过大赛选手面试、设置预科班等形式探索新的中高职教育招考模式。

2.7 加强共建共享,服务地方生产与经济发展

中高职院校,虽然同属职业教育领域,但由于主管部门不同,导致诸多工作的错位,其中也包括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实训设备的采购。

中高职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有一定的层次差别,这使得二者在教学过程中所用的部分教学设备有所不同。但整体来说,二者所需要的实训场所条件和设备还是存在很多共性的,如果通过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共建实训基地,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投入建设,在投入同样资金的前提下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实训环境构建。共建的实训环境对于中高职学校在专业、课程和人才培养方面的衔接也起到基本的支撑作用,为中高职院校的师生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同时,双方共建的开放型实训基地必然也会对地方人才培养服务和企业员工的素养与技能提升提供必要的平台。

我国经济稳步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持续深化改革,对于职业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中职和高职院校作为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力量,必须承担起培养符合社会生产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一历史赋予的艰巨使命。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将会大大提升二者的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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