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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药物流产;清宫术 � 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配伍终止早孕在临床上已普遍应用。作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较人工流产更具简便、安全、痛苦小、无创伤等优点。但药物流产也确有一部分发生流产不全的情况,若处理不及时,将会使患者健康受到影响,临床上不容忽视。现将潍坊市人民医院2006年5月至2007年11月药物流产不全68例清宫治疗的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68例均为本院产科门诊收治的患者,其中由个体诊所及药店购药者44例,占64.7%;经市级医院确诊后服药者24例,占35.3%。年龄21~38岁。�
1.2 流产不全的诊断标准 宫腔残留物中有绒毛组织,甚或绒毛残影。�
1.3 与药物流产不全发生的有关因素 通过对68例药物流产不全患者的观察,发现与下列因素有关:停经天数≤50 d者18例(26.4%),>50 d者50例(73.5%),经χ2检验,P2检验P2检验P2检验P[1]。�
清宫是治疗流产不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清宫手术有一定痛苦,应尽可能避免。对复诊时确认胎囊已排出,阴道仍有少量出血超过14 d者首先给药物治疗,促使残留组织物排出。药物治疗无效者再行清宫。出血多者应立即清宫,反复出血,量时多时少者应适时清宫。清宫时间应在胎囊排出后20 d内进行,时间过长不仅增加手术难度,术中出血多,而且并发症也相应增加。因长时间出血,子宫颈口处于开张状态,患者抵抗力低,病原菌乘虚而人,上行感染,经阴道、子宫、输卵管到盆腔,致生殖器炎症。本研究有盆腔积液者2例,贫血12例,就诊时间多在药物流产1个月后。提示临床医生对药物流产不全者宜及时处理。�
参考文献
[1] 严春玲.影响药物流产效果的相关因素分析.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2):3007-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