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要求】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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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医院建筑工程属于最复杂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各种国家建筑规范制定出台的同时,各类行业规范也应运而生。可在正式发布的相关国家建设规范和设计规范中,却很难找到一些有关大型综合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标准及明细要求,很难为设计提供准确的依据。文章就现代化综合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有关层流净化的建设问题,对WS 310.1-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内容和2004《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进行比较,建议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应该优先考虑层流净化建设。
  关键词: 消毒供应中心 建筑规范 行业标准 消毒 通风
  Abstract: Hospital Construction are among the most complex civil engineering. At the same time of in various national building codes drawn up, various industry standards have emerged. But among the official release of the relevant national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nd design specifications, it is difficult to find some of the large general hospital sterile supply center for the construction standards and details of requirements and provide an accurate basis for the design. In this paper, about the building of modern general hospital sterile supply center of the laminar flow ,Compared WS 310.1-2009 Ministry of Health Industry Standard” Hospital central sterile supply management practices" Content to 2004 "hospital sterile supply room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trial implementation)", recommend Laminar flow construction Priority should be given in the top three large-scale comprehensive hospital sterile supply center of the building.
   Keywords: Central sterile supply Building Code Industry Standard Disinfection Ventilation
  
  在医院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见一些建筑规范与行业规范之间不能很好衔接的情况,特别是手术室、ICU、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科室有关层流净化的建设,更是显得突出,很多单位的领导、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院在交流时,各抒己见,争论不休。在正式发布的相关国家建设规范和设计规范中,我们很难找到一些有关大型综合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标准及明细要求,有的仅是寥寥几行文字说明,无法为设计提供准确的依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时常出现建筑行业与医疗行业之间的争论。下面,就大型综合性医院对有关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要求以及对国家相关规范的理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根据最新的WS 310.1-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内容,结合2004《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现就现代化综合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有关层流净化的建设问题,首先对比两个行业标准的内容,分析论述如下。
  一、从建筑角度考虑是否需要层流净化
  (一)根据WS 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内容,其中7.2.2要求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内部通风、采光良好。而在2004《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中,此项只注明为:通风采光要良好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国家卫生部在此项内容中,也有变动,说明该规范在编写制定的过程中,各参编单位或专家已重视此类问题。原来只要求“通风采光良好”,文字表述概念比较模糊,现在却要求“内部通风、采光良好”,这其中强调了“内部通风”。何谓“内部通风”? 我认为:顾名思义,在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中,应该具备内部通风的设施,即应具备相关的通风管道和保障这些区域内部通风的相关设备机组。
  (二)根据新规范7.2.2.4.e) 要求: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痕,不落尘;地面与墙角及所有阴角均为圆弧设计
  我们应该注意,此章节实际上是对消毒供应中心空气中的灰尘含量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大家知道,灰尘是细菌的载体,新规范中的这种建设要求,就是为了便于减少或清除灰尘而制定的。熟悉各类医院建设规范的同仁肯定会发现,这样的要求和内容与建设部颁发的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及技术规范》建筑装饰章节中的5.3.1、5.3.3、5.3.4条款所表述的内容几乎保持一致。只是在GB50333-2002中,表述得更具体,要求更严格。
  二、从物品、空气流向的角度考虑是否需要层流净化
  WS 310新规范7.2.4.2规定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a)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b)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WS 310新规范7.2.4.4规定工作区域设计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a)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b) 去污区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洁、污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
  根据上述两点可以看出,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和灭菌物品存放区,均为相对独立,房屋不可直接连通,人员不可随意出入。三个区域有着严格的区域划分,需建设一定的缓冲地带;同时要求具备一定的空气压差比,即空气压力由高至低划分:灭菌物品存放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去污区。
  其实,我认为规范中的该项表述也有模糊之处。
  首先,如何控制去污区的相对负压?
  单独考虑这一问题就很简单,我们可以在去污区的设计中,考虑安装几台排风机即可。可负压值应该是多少?条文中没有表述。因为排风机的功率和直径以及所排出的风量都有着具体的参数,这只有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04征求意见稿中才有着具体的要求,但那是意见稿,能不能遵照执行也很模糊。
  其次,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这同样也是比较模糊的问题,保证它的相对正压有两种办法:(1)去污区的负压相对于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来说,有着一定的压差,能否理解为它就是相对正压?(2)给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加压,即安装鼓风机之类的设备,规范中也没有提到空气压力的数值,对鼓风机的功率和直径同样也不好设定。即便无特殊要求,增加两台鼓风机之类的,排进了一些空气形成正压,是不是就可以不考虑去污区的排风问题,因为规范中去污区需要的只是相对负压。在这一设计中又会遇到问题:第一,如何保证检查、包装区及灭菌区之间的压差?严格意义上来说,检查包装区也属于污染区,这一区域的空气是决不允许进入无菌区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过程中,要保障检查包装区的室内空气压力低于无菌区的空气压力,即空气压力的数值由高至低,分别为灭菌物品存放区>检查包装灭菌区>去污区,可要想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几台排风机或者鼓风机是绝对办不到的,必须要经过仔细的计算,合理的设计、精确的控制,才能够满足这一点。而在层流净化的空气处理机组中,其中的定风量阀和排风机就是起到这个作用。(3)上面说的给无菌间安装鼓风机的想法,实际上也是不可行的。我们知道,消毒供应中心的无菌间最为重要,属消毒供应中心的核心部位,属于相对密闭的隔离空间,对室内空气的菌落数有着较高的要求,绝对不能开窗通风。那么为了保障室内充分的氧气,就要考虑到对内部空气的更换和新风的补充,而在更换空气和补偿新风的同时,就要考虑到消毒灭菌的问题,因为,我们不能把外界没有经过处理的空气直接输送到无菌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送进无菌间的空气进行处理,即配备相应的空气处理机组,通过初、中、高效的过滤装置来净化空气。
  但是,我也听到过一些不同的意见,包括一些知名的大型综合性医院的使用部门也反映,最主要的问题是在那样密闭的空间里,医护人员经常会感到胸闷。我认为那是因为新风补偿出现了问题,空气中的氧量不够造成的。这一点如不是设计出现问题那么肯定是安装和维护的问题。所以,一个良好的技术和工艺,一定要从科学的设计开始,经过严格的施工管理,加上良好的维护,这样才能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才能保障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如果不做层流净化,通过开窗通风能否满足要求
  也有人提出开窗通风最好,就这一点,我分析如下。
  (一)开窗通风与环境问题
  1.假如室外风平浪静,即便窗户打开,如何让空气流动?
  2.即便有风,假如室外是其他医疗场所或是办公场所怎么办,有菌气体外泄势必会造成空气污染,同样,外界的污染空气也会进入室内空间。
  (二)开窗通风与压差问题
  开窗通风,即为常压状态,室内无法保障空气压力、压差。无法满足新规范7.2.4.2.b)中 空气流向由洁到污的要求;如果采取在去污区安装排风的方式,一旦开窗,最多只能保证在去污区处于通风状态,因为窗户打开,进风量将远远大于排风量,去污区不能保障相对负压,清洗区和无菌区不能保障相对正压;如果过多设置排风机或鼓风机,势必又会遇到噪音问题;同时如果不解决“检查包装灭菌区”、“灭菌物品存放区”的空气压力问题,仅仅在去污区设置排风,只片面地解决了去污区的空气流通或者负压问题,规范中要求的整体消毒供应中心的空气流向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三)开窗通风与温、湿度控制问题
  WS 310.1-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中要求:温度、湿度、机械通风的换气次数宜符合表1要求。
  可以看出,新规范对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区域温度、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有着具体的要求:
  1. 温度。只要设定空调的温度即可。
  2.湿度。对各个区域的湿度有着严格的要求,而这些必须要依赖一定的设备或设施来保障,在低于或超过表1中数值范围时 在通风过程中必须设置干燥或加湿的设备,空气处理机组中的加湿段就起到这个作用。如果采用开窗通风的形式,那么湿度将无法控制,室内空气和室外大气中的湿度将保持一致。
  3.换气次数。 表1中,对各个区域的换气次数有着严格的限制。特别提到了“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解释为房间送风量/房间体积,单位是次/小时,是一个经验系数。表1中,要求各区换气次数均在10次左右,这与GB50333-2002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10万级的洁净辅房要求是一致的,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不依赖自动化控制的空气循环机组,仅仅依赖自然通风或排风扇是不可能保障换气次数的。
  另外,建设部在JGJ49-1988版本《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的基础上,于2004年发布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其中第7.8.1章节,更是明确标注消毒供应中心的具体指标和建设要求,摘录内容如下:
  1.中心供应站应保持有序梯度压差,无菌区相对正压不低于10Pa,清洁区相对正压不低于5Pa,生活或卫生通过区为零压,污染区对外维持不低于-5Pa的负压。
  2.中心供应站的无菌区应按Ⅲ级洁净用房设计,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高压灭菌器应设置局部通风,低温无菌室(如环氧乙烷气体消毒器)要有独立排风系统,并设相应净化(或解毒)器。温度为18~20℃,相对湿度30%~50%。
  3.污染区内发生污染量大的场所应设置独立局部排风,总排风量不低于负压所要求的差值风量。污染区内的回风应设置不低于中效的空气过滤器,送风口不作特殊要求。
  四、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认为,WS 310.1-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是一本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的行业规范,它的颁发主体是卫生部,不是建设部,没有必要来细化建筑要求,可它在内容中所要求的各项数据,实际上就是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消毒供应中心应该设置独立的空气处理机组,来保障其内部的温度、湿度、空气压差、空气流向、室内换气次数。
  我建议,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特别是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应该优先考虑层流净化建设,而不能仅仅考虑日后会增加维护的工作量,或者仅仅担心日后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检测不合格等因素,而取消按规范来建设,因为这些都是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问题,不是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设计问题。如实在困难或有种种客观原因,则必须要考虑无菌间的层流净化建设以确保临床消毒物品使用的安全。如果不采取任何净化空气的方式,仍采用一、二十年前的陈旧医院的那种供应室建设模式,任何保障措施都没有,仅仅是建几间房子,那么,我们现在建设的大型综合性三甲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仍将是一个不科学的、落伍的、不合格的消毒供应中心,和那些陈旧的医院供应室相比,只是外表漂亮了一些。
  (责任编辑 吕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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