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扩展机制、合作秩序与农民合作意识的提升——以江西曾村避暑经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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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聂洪辉(上饶师范学院,江西上饶 334001)

内容提要:学者对农民合作意识的研究主要有教育论、治理论和演化论三种理论。通过对曾村避暑经济发生发展过程的调查,在融合治理论和演化论基础上,提出了政府提供服务创造市场机会和提高市场发育程度提升农民合作意识的理论框架。农民合作意识的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参与市场中一步一步形成的,而且是由市场机会逐渐增加、市场发育程度不断成熟,以及合作需求不断增长三者形成合力发挥作用的过程,呈现的是从传统的协作意识演变成适应市场经济的合作意识的扩展机制。在合作扩展机制的作用下,农民合作意识不断提升,从而形成稳定的合作秩序。

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对农民致富和集体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合作社仍然是重要的组织载体,对实现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可以作出重要贡献。但是,农民合作社面临合作难题。比如,合作社的异化问题,即许多农民合作社背离基本原则不是真正的合作社。另外,龙头企业对农民合作社的带动能力有限,主要原因是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意识都较低,相互之间的关系仍面临诸多障碍,因此,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增强合作意识十分必要。[1]农民合作意识对合作社健康发展,对农民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如何提高农民合作意识,是这些研究中的元问题之一,也是本文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曾村农民在发展避暑经济过程中合作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机制,揭示制约农民合作意识形成与发展的因素,找到提高农民合作意识的途径。与其他地方发展农民合作社有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支持不同,曾村村民发展避暑经济纯粹是自发合作的结果,地方政府只提供了基本公共服务,确切地说,只修了一条进村公路和发了营业执照,再没有其他任何支持,当然,也没有任何干预;
其他社会组织也没有给予过支持与帮助。因此,曾村农民在避暑经济中的合作提供了研究提高农民合作意识的非常好的个案。事实上,全村成了一个避暑合作社,是研究合作社形成与发展的非常理想的现实模型。

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和人们的行为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实践有指导作用。涂尔干指出了集体意识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他认为,合作精神和职业精神会替代狭隘主义,从而使人们有更多的自主权,促进个人自由的变化与发展。[2]韦伯对社会意识作用的论述以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最为著名。他认为,新教伦理对人们的行为方式有重要影响。[3]经典的社会学家对社会意识作用的强调,为后来学者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停留在哲学和社会哲学层面上的研究对农民合作意识的形成与提升有启发意义,但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还需要微观层面上的分析。目前,学者对提高农民合作意识主要有三种理论,即教育论、治理论和演化论。

(一)教育论

持教育论的学者主张,通过教育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对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合作技巧,来实现农民合作意识的提升。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要教育引导农民理解革命,理解农民合作社,让农民理解,只有合作社才是他们唯一得救的途径。[4]我国学者也认识到中国小农的局限,认为教育是提升农民合作意识,进而促进合作的重要方法。在乡村建设运动中,晏阳初力主推行平民教育,提出“四大教育”和“三大方式”的教育思想,治理农民的“愚、穷、弱、私”的毛病。[5]他提出的从外铄到内生,再到聚力共生的思想,对今天新型农民的培育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6]梁漱溟认为,中国农民缺乏团体生活,要通过村学与乡学教育农民以团体为重,[7]而要往组织里去的苗芽就是合作社。[8]费孝通更是将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到关系合作社发展成败的高度。在论述缫丝工厂的时候,他更为直接地指出,改革没有教社员当工厂的主人,“他们对自己的责任没有认识,只要教育工作跟不上工业改革的步伐,合作工作可以只是为人民而开设,部分属于人民,但决不可能真正由人民管理”。[9]总之,教育论者主张用教育手段来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改变他们的认知和观念,实现文化的熏陶和价值观的塑造,形成精神力量,从而发挥内省机制的作用促进合作。[10]

(二)治理论

持治理论的学者认为,农民合作意识受组织制度、市场环境、政府服务和社区治理参与的影响,应该从社区和市场方面入手,用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规范合作社规章制度,提高农民参与度三种手段提高农民合作意识。学者指出,乡土秩序的惯性与社区治理权威的缺失,会使农民自主合作陷入困境。[11]贺雪峰认为,乡村社会融入市场经济时,地方性知识被大传统取代,乡村社会的道德、习惯、信任感的破坏等导致社区失序,农民容易做出非理性的选择。[12]即农民的合作意识因原子化和社会失序而减弱,需要重建社区共同感,来提高农民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的一致行动能力。合作意愿是合作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在农民合作社研究中,有关合作意愿的研究采用的都是治理视角。学者认为,合作社成员的合作认知水平、对管理层的信任度、分配制度等因素会影响农民的合作意愿。[13]而且,只要贫困户合作意愿增强而加入合作社,就能提高收入并增加生活满意度。[14]总之,提升农民合作意识,需要发挥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和重视农民的主体特征,[15]需要运用合约治理与关系治理两类机制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绩效,[16]还要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以及利用好制度议事规则和开会制度。

(三)演化论

持演化论观点的学者认为,人们的合作意识及合作能力是在参与博弈或合作实践探索中,不断试错而提高的。有学者用计算机模拟各种博弈策略,得出 “一报还一报”是最优合作策略和收益最大的合作策略的结论。[17]即在合作实践中,为了实现利益增加而增强了合作意识。人类对其他事务的学习、模仿和选择,与此类似。也有学者指出,基因—文化共同演化的过程,形成了人类的合作与行为,提高了人们的合作意识。[18]英克尔斯指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合作意识,提高了农民的能力和个人效能感,农民在态度、知识和行为的转变。[19]如果不注意农民合作意识的提高,即使强行移植有益于农民的新的制度模式和组织形式,也会导致农民的组织化困境。[20]目前,合作社的异化与合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较弱且还处于演化过程中有关。[21]如果忽视了农民合作意识的形成与提高是一个演化过程,即使有外部的支持也会失败。

从既有研究看,国内学者对合作意识的研究并不多,主要原因可能是合作社是从西方引入的新组织形态,作为合作社的发源地,西方有悠久的市民社会传统,合作意识可以作为一个既定的前提而不需要专门的探讨。但是,合作社引入中国后,学者已将农民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当作默认的前提,多从应然层次讨论。因此,教育论的最大问题就是从应然出发,认为通过教育就可提高农民合作意识,实现农民合作,但农民对应然的抽象的“大道理”接受程度不高,教育的效果自然就欠佳。治理论主张政府的管理与服务、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制度建设来提高农民合作意识。但是,忽视了农民的主体性,导致实践上的政府包办、企业和大户代办,反而妨碍了农民合作意识的提高。演化论注意到了农民的合作意识是一个不断习得和提高的过程,但没有对政府管理与服务、市场发育程度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如果没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农产品市场化程度低、区域市场发育程度低,农民合作意识就很难提高,甚至根本不会有合作意识。综上所述,农民合作意识的提高,合作能力的增强,是农民合作社研究的元问题,不能作为合作的默认前提,需要深入研究。

本文借鉴提高农民合作意识的治理理论中政府提供服务和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放入演化论,再借鉴哈耶克的扩展的秩序的概念,构建提高农民合作意识的理论框架。具体用下图表示:

将合作意识操作化为对合作目标的共识、合作意愿、协作意识、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合作理念与合作精神是合作意识的高级形态,限于主题,本文暂不研究。本文延续演化论的观点,认为农民的合作意识是在实践中经过不断训练提高的,既需要经济社会环境等客观条件,又需要意愿、态度等主观条件,因此,将农民合作意识的形成机制称为合作扩展机制,在合作意识提高以后,建立进入相对稳定的合作状态,可称为合作秩序。

本文框架理论主要来源于哈耶克的扩展秩序,其次是心理学、学习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社会学习理论。扩展秩序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使自己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适应现实形成的一种秩序。扩展秩序是没有人知道后果的情况下,自发进化而成,不是自觉设计的结果,不是外部力量强加或推动的结果。在哈耶克看来,国家选择的秩序也是内部因素自主自发形成的,市场也是进化而来的。[22]人的理性与道德观念一样,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的产物。值得强调的是,哈耶克认为,在扩展秩序不断形成的过程中,规则有不可逆性。新的规则不能运用于传统的亲密组织,旧的亲密的组织的规则也不能运用于扩展秩序之中。即“如果我们把群体中的规则用于宏观组织(如我们更为广大的文明),我们就会毁了它”。但是,假如我们总把扩展秩序中的规则用于我们较为亲密的群体,我们也会使它陷入四分五裂。学习心理学的学者认为,学习是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觉经验,掌握与领悟情境中各因素间的新关系致使问题解决。[23]社会学习理论学者班杜拉认为,个人心理、行为和环境相互作用,行为受个人和环境因素影响,行为不是输出端而是行为者与环境发生作用的要素。[24]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农民合作意识的扩展机制。农民合作意识的形成机制即合作扩展机制,是指农民在参与市场活动的过程中,产生了合作需求,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不断地学习合作方法,通过不断试错解决合作问题,形成合作规则并建立稳定的合作秩序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农民合作意识得以提高,对合作起到稳固的支撑作用,是促进农民合作的重要内生因素。

笔者认为,只要有合作需求,就会产生合作意识,关键在提高。在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过程中,农民也有初级的合作行为,如农业换工和生活上的互助等协作行为。[25]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市场发育不充分、自身合作能力较低和合作利益较小等因素,会使得农民合作意识被抑制在较低水平。当然,不是这几个因素全部缺乏才会导致农民合作意识低,而是缺乏一个或其中几个因素,都可能会出现农民合作意识低的情况。在农业税时期,基层政府只有管理收费而没有服务,市场发育程度低,农民的合作意识只能停留在协作层次,难以突破协作到合作的临界点,给人感觉农民缺乏合作意识。所以,学者们才会提出需要教育农民合作的观点,一些政府官员才会做出包办农民合作的实践。

从理论上讲,以上条件同时具备,农民的合作意识可以立即突破合作意识提高的临界点,实现合作意识的质变。可现实情况是,以上条件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随着条件的逐渐完善,农民合作意识才会慢慢提高。改变积累到一定点后,农民合作意识才可实现质的飞跃,突破临界点形成稳固的合作秩序。这是一个学习过程,呈现的是扩展机制。在此过程中,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同时提高且相互强化,形成合作秩序,农民合作社就步入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曾村是武夷山山脉中的一个小村庄,因为海拔高交通不便,经济落后。长期以来,村民生活贫困。全村120人左右,平常在村的不到50人,且都是中老年人,青年人和小孩都在县城生活或在外地工作读书。武夷山山脉是江西省与福建省交界处,江西境内的武夷山地理环境比福建境内的武夷山要好很多。但是,福建境内的武夷山因为旅游,很早就远近闻名了,依靠旅游吸引的游客,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2000年,曾村对面的福建省桐木关的一个山村就因发展避暑经济而致富。相对来说,曾村的避暑环境更优越,生产的大红袍茶叶品质也更好,因为交通不便,所以旅游和茶叶两个产业都没有发展起来。

(一)政府服务与市场发育:合作目标共识形成的基础

2014年,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县政府修通了进山公路。虽然只是大约五米宽的柏油路,但为发展避暑经济提供了契机。道路的畅通带来了避暑商机,村民们认为可以像山对面的福建山村一样开避暑民宿,发展避暑经济增加收入。因此,大家一起商议,由卖茶叶的有经商经验的村民带头,将房子进行改造,先带县城的朋友到家里避暑。第一年,最早开避暑民宿的村民收入可观。第二年,大多数村民开了避暑民宿,为了扩大影响形成市场,村民们让朋友介绍朋友到曾村避暑,初步形成了市场规模,村民都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随着到村里避暑的人不断增加,曾村的避暑经济开始加速发展。避暑市场的影响力不断增大,规模经济的优势不断显现,避暑经济不断发育与完善。曾子老家的老板说:

“政府修好了路,我们在县城的回家更方便,县城太热了,就躲到家里来。后来大家聚在一起商议了一下,干脆学桐木关(福建对面的山村)做避暑生意,全村一拍即合,原来也有人带朋友来住的,但都不收钱,是朋友嘛,大家商议再有人带朋友来就都收钱了,大家都收你就不好意思不收,朋友可以便宜一点,没有关系。朋友带朋友,包吃包住,大家第一年就挣了不少钱,自己家住不下,就介绍到兄弟家,留在村里的人可以挣钱了,开始的第一年能有个二三万吧,后来,大家回来建新房,建成宾馆那样,原来的房子不标准,现在每间可以住1-2人,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以前大家都在外面做生意,过年都难集齐人,虽说大家没什么意见,村风还是淳朴,但很难商议什么事了。做避暑生意,大家出奇的意见一致。对所有人都有利,做得好还不要到外省打工,留在家还是好。”

据笔者观察,曾村村民每家都建了3-5层的楼房,一层大概有3-6间房,每个房间的面积大小不等,价格不同。

与公共领域或治理领域的合作相比,通过市场获得的合作是建立在完全自愿和全体同意的基础之上,可节约合作成本,因此,更稳固和更持久。通过发展市场经济,可寻找到新型农民合作的可能性。[26]当然,如果没有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如修建公路等基础设施等,曾村就无法具备市场条件,村民将缺乏参与市场的机会,也就无法发展出避暑经济。实际上,在1980年代初,基层政府都是以命令的方式让农民合作,由于既没有提供服务,又没有开拓市场促进市场发育,农民就不会有组织起来的需要。曾村的避暑经济正是由于政府提供了公共物品,而非管理或行政命令,才为市场发育提供了契机。在避暑市场发展起来后,村民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才对发展避暑经济形成了共识,为进一步提高合作意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协作意识与合作扩展机制

农忙时节,农民会相互换工,这种协作是合作的初级形式,始终存在于农民生产生活之中。曾村村民也是一样,因此,避暑经济发展初期,村民仍然延续了这种传统,村民之间相互帮助。当朋友来得多,自己家住不下时,就介绍给其他村民,这种互助遵循差序格局的原则,先兄弟,再堂兄弟和邻居,然后是其他村民。当一户人家避暑的客人多了,做饭做菜忙不过来,其他客人少的村民就会过来帮忙,同样也遵循差序格局原则。2016年,在县教育局工作的曾主任重建了老家的房子,建了一栋三层的楼房开避暑民宿(避暑经济的主要形式)。最早是朋友、同事到村庄避暑,慢慢扩展到朋友的亲戚朋友,同事的亲戚朋友。他说:

“隔壁是我弟弟家,那边是我堂弟家,我认识的人多,经常介绍他们到村里来,有时自己觉得累想休息几天,就让弟弟他们接。今天我家客人多,堂弟家客人少,婶婶和弟媳过来帮忙了。你看到的那两个人(用手指了指)。”

市场规模对本地避暑名气或品牌有重要作用,只有达到了一定的市场规模,农民才能实现赢利。在避暑经济发育过程中,如果只有一二户村民挣钱,那必将是零散的,有随机性和偶然性,这一二户村民也很难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或获得更大的利益空间。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扩大市场规模,形成市场的聚集效应,全体村民才能共同受益。显然,曾村村民意识到了这一点。虽然开避暑民宿是各户独立经营,是建立在自我主义的文化基础之上,遵循自我行动的逻辑,[27]但是,这并不排斥人情关系的互助和在此基础上实现合作。特别是在共同体意识下,村庄凝聚力仍然较强,对共同合作参与市场活动起到了促进作用。要形成共同目标的共识,感情纽带十分重要,而不仅仅是靠理性,且人不可能完全理性。正如曹锦清所言,社会共识来自共同命运的体验,只有每个个体感觉到与共同体休戚与共的感情纽带时,共同体的意识才能形成。[28]市场发育不完全,共同利益就难以实现,合作意识就难进入个体的生活体验,合作就难以形成。所以,共同体意识和人情关系发挥促进作用的前提条件仍然是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否则,共同体意识和人情关系会阻碍村民之间的合作。

随着避暑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农民的合作在不断地深化。全村开始卖自己家生产的红茶,如果自己家生产的红茶卖完了就推荐客人到其他村民家买。原来村庄上为了拿补贴组建的茶叶生产合作社不断地做实做强,由人们认为的假合作社正在变成真合作社。可以说,这是避暑经济的意外后果或连带效应。村民种植销售红茶的合作日渐紧密,因为避暑的主要人群都是朋友介绍来的,红茶销售中村民非常重视信誉,特别讲信用,从来不会购买其他地方的红茶充当本村农家自产的红茶在村庄上销售。村民之间的人情关系与市场的契约关系,实现了相互保证。农民原来养蜂产的蜂蜜都是自己食用,现在也成了紧俏品,变成了“自产自销”,出现合作的可能性同样在增加。

讲信用,既是合作能力,也是合作意识,是合作最基础的要件之一。避暑经济不断发展,村民讲信用的意识也在同时增长。信任本质是附着性的,关系性、时间性和约束力是三个非常重要的因素。[29]曾村的信任为这个观点提供了佐证。从2014年曾村第一家带朋友到家中避暑消费,到多数村民正式开民宿发展避暑经济,村民由最简单的相互模仿、互助协作发展到深度合作,以及多层次、多品种的广度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村民的合作意识逐渐增强,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发育过程同步增长并不断加速,特别是以避暑民宿为基础的茶叶销售合作为标志,农民的合作意识越过互助协作的临界点。总之,在曾村村民合作意识形成与提升过程中,政府的公共服务促进了市场发育,村民对共同利益的追求凝聚了发展避暑经济的目标共识,建立在人情关系、共同体观念、共同体情感基础上的信任保证了产品(避暑民宿和茶叶等)的品质,政府、市场与村庄共同体三者承担了不同功能,对农民合作意识的提升发挥了合力作用,为合作秩序的形成打下了坚实基础,即为农民合作奠定了基础。这是合作意识提高的扩展机制。

(三)契约意识与合作秩序

村庄内部村民之间合作广度、宽度和深度在增加,合作水平不断提高,村民之间相互信任,村民对避暑客人也讲信用,即村庄内外的信任是一体两面的、相互强化的。2014年,避暑市场开始发育时,客人都是朋友,完全是熟人市场。2017年,市场规模扩大后,朋友带来了朋友,客人以陌生人市场为主。不过,在内生的熟人市场向陌生人市场转变的过程中,信任也在不断地向外延伸,由熟人向陌生人延伸,由熟人信任变成了普遍信任。当然,普遍信任又是以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形成的链条为基础。本案例研究显示,普遍信任与特殊信任并不是割裂的,中国的特殊信任可以随着市场发育成熟而形成普遍的信任。

每年夏天6-9月份,周边县市的市民到曾村避暑,从来没有出现过客人来了以后没有住宿的情况。因为客人增加以后,曾村村民建了微信群,随时沟通客流状况。如果一户客人满员,就通过微信群告诉客人,并让客人预约。2021年,曾村避暑建立了预约制,客人不可能不提前预约而直接入住,一般要提前三天或一周才能预约到住宿。这与村民之间信息沟通流畅且合作良好,形成了稳定的合作秩序有关。一位开避暑民宿兼卖茶叶的中年老板说:

“原来也有客人来了找不到住的,结果只能在晚上赶回县城,路不远,主要是难走,一来一回就是一天,大家觉得这样不好,以后怕是没人来了,就在一起商量了一下,建个微信群,定了个规则,有事通个气,满了就说,不要让人走冤枉路,白来一趟的人多了,对我们不好,说我们不好客,我们还是曾子的后代呢,不能做那样的事。”

市场的合作主要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既节约合作成本,又节省信息资源,形成的合作十分稳定。所以,通过提供市场机会和提高市场发育程度找到农民新型合作方式是可能的。市场扩展秩序是新的规则传播的结果,是人们对各种习惯方式进行选择,逐渐产生新的结构、传统制度和其他成分,市场秩序的不断形成,促进了秩序变迁。[30]曾村村民通过价值和规范的学习、认可与运用,出现了广泛交往的扩展秩序。曾村避暑的住宿价格多年来未涨,除要到市场上购买的食物食材会随行就市外,本地的蔬菜价格没有上涨。所有村民都按约定俗成的规则制定食宿价格,全村没有出现乱涨价和宰客现象,避暑经济的声誉极佳。这给村民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收益与稳定的客源。

曾村的避暑经济需求旺盛。本村最稳定的游客是前来避暑的带家人和带小孩的中老年人,他们都是亲戚朋友相互介绍而来,年轻人大多是慕名而来。近三年出现了夏天长住的避暑老人,主要是本县在南昌等大城市的退休老人。笔者调查时遇到从省城南昌过来,准备居住三四个月的老人,他们一直到天气变凉后才返回南昌。调查时还发现一位朋友介绍其长沙的亲戚来避暑的。避暑老人从6月中旬一直住到9月底,即从天热住到天气凉爽后回到城市。按一天130元计算,两个月花费大概七八千元,对一个退休老人来说并不多。据调查,在此避暑的老人每个月的退休工资从5000到2万元不等,相对来说属于中等消费。关键是,老人觉得生活舒适,在村庄居住期间,他们会与村里人一起打牌、闲聊,满足了心目中的农村生活需求,获得了情感慰藉。

曾村地处偏僻,村民如果不到外面打工或做生意,就会陷入贫困。在没有修路时,有四户贫困户。发展避暑经济后,三户贫困户实现脱贫,一户因家贫无法建新房而不能开民宿,只能帮其他村民做工,一天可以挣50元,一年收入在4000元左右,比原来没有收入好了很多。更为重要的是,在曾村避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贫困户自己脱贫的效果非常好。

一位村干部说:“政府给钱,我们知道政府政策稳定,但贫困户对直接拿到手的钱并没有稳定的预期,而且还经常要重新评,他们担心哪一天没有就没有了。还有,贫困意识很难根除,毕竟是直接拿的嘛,拿得多,贫困意识还是在的,还可能更强了。贫困户对自己挣到手的钱,有稳定的预期,今年有,只要努力,明年还有,心里安稳,自己找到了成就感,贫困意识也就根除了。”

也就是说,农民发展避暑经济,由无到有,从有到大,合作意识随市场发育逐渐增强,合作需求促进了合作意识,合作意识又促进了合作规则的形成,最终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秩序。这个时候,全村虽然没有申请合作社,但是事实上已经成了一个避暑合作社。市场发育促进了农民的合作能力和合作意识的提高,内生的合作能力和合作意识的提升反过来对市场发育起了促进作用,二者相辅相成。在合作的扩展机制和扩展秩序下,人情关系与契约关系相互衔接与相互促进,协作意识向合作意识转化并不断提升,朴素的熟人信任意识与契约意识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尤其是社会效益是避暑经济的意外后果。从本研究来看,学界对人情关系与契约关系、朴素信任(特殊信任)与契约信任(普遍信任)不兼容的观点需要修正。

通过对曾村避暑经济的发生、发展、成熟过程的调查,本文揭示了从传统的协作意识演变成适应市场经济的合作意识的扩展机制,强调农民合作意识的演化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参与市场中一步一步形成的,而且是一个由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发育程度不断成熟的市场和村庄共同体合力推动的扩展机制。在合作扩展机制的作用下,形成了稳定的合作秩序。因此,本文认为,只要有足够的市场机会和政府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农民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可利用原有的共同体组织达成合作,发挥合作的自主性,通过获得市场收益增强自我效能感,不断提升合作意识,从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并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至此,曾村事实上已经完成了一个合作社从形成到发展的过程,由农民最初自生自发的合作,变成了避暑合作社,并迈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虽然名称并不叫合作社,但合作规则与合作本质都符合合作社的标准,与真正的合作社无异。

既有研究多是从学者和农村实践工作者、社会工作者角度分析农民合作及合作意识问题。本文从农民自主性角度分析农民合作意识的形成与提升问题,探讨了农民在合作过程中提升合作意识的扩展机制,指出农民提高合作意识以后能认识到市场规模和产品质量 (本文是避暑民宿和茶叶等)的重要性,然后达成共识并选择合作,坚持讲信用讲诚信,进而形成稳定的合作秩序。本研究从扩展机制和扩展秩序理论分析农民合作意识的提高,深化了农民合作意识的研究。本文着重指出,如果政府提供的服务少、市场机会匮乏和市场发育程度低,人情关系和朴素的信任会阻碍合作意识提高和合作能力的增强。但是,在市场发育程度超过一定点时,传统的人情关系会有利于农民合作意识的提升和合作能力的提高,对市场起促进作用。本文的结论可以为农民合作社的研究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为实践部门支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可操作性的对策;
同时,对农村公共领域中农民的合作研究有借鉴作用,可促进乡村治理,为乡村治理研究提供参考;
也可以为中央及地方制定农民合作社的政策,还可以为小农对接大市场的政策支持提供经验证据。

本研究有三个启示,首先,合作社内生于西方社会,并随西方经济社会变迁而发展。我国农民合作社是外生的,必然有个学习和磨合的过程。农民既要经过传统农业社会的协作过渡到市场经济社会的合作,又要在社会转型中应对组织转型,因此,必然面临诸多困境。合作能力与合作意识是农民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条件或前置条件,这个条件必须通过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自主性才能实现。在我国小农占主体的现实条件约束下,发展农民合作社特别需要政府服务、企业支持等外部资源的输入,还需要给农民合作学习、锻炼和试错的机会,建立容错机制,减少基层政府对农民发展经济的管控。因此,就要重视农民合作的扩展机制与扩展秩序,不能政府包办、企业和能人代办,否则,欲速则不达。在农民自主性没有发挥的情况下,外部资源的注入,如项目下乡,产生了悬置、外部化、私人化和工具化问题。只有发挥农民的自主性,才能有效地将外部资源内部化,从而实现农业农村发展。[31]另外,精准扶贫的研究支持了本文的观点。有学者发现,通过外部力量的扶贫,强行植入一个现代新业态,虽然能起到脱贫功能,但现有的农村物质基础与社会关系,很难支撑现代产业发展,面临可持续性的挑战,容易再次返贫。[32]因此,一定要有政府提供服务,创造市场条件,提供农民参与市场的机会,还需要有情怀的企业家支持与带动,让农民在参与市场的过程中提升合作意识,建立合作社并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担心市场风险而将农民参与市场的风险转嫁给企业或能人,以保证农民利益的地方政策或做法亟需改变。任何人参与市场都是有风险的,关键是引入市场时注意,在参与市场的不同阶段,将风险控制在不同的水平,让这种风险在农民可承受的范围内,并随市场发育和农民合作意识与能力增强而逐渐增加。建立农业保险等制度,让国家政策和制度保护因冒市场风险而失败的农民。如果不让农民承担市场风险,对农民自身也不利,不利于他们增强自我效能感并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发展出适合自己的产业。

目前,农民违约特别是投机行为较多,比如,加入了合作社的农民将低劣的农产品卖给合作社,将质量好的产品私下卖给中间商,等等。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对政府包办、企业和能人代办没有稳定的预期,也没有形成自主性;
有些合作社被企业控制,大户操纵,影响了农民契约意识的提高。因此,地方政府要纠正过度偏向龙头企业、大户和能人、农民某一方的做法。本文案例中,每户农民都按自己房屋大小、农产品多少和付出的劳动多少获得相应的收入。从村庄看,各户之间收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但是,村民都认为,与自己的资产和付出是成正比的,所以,能很好地遵守村规民约和共同制定的正式规则。因此,契约意识的形成,需要社会提供公平的规则。正如涂尔干指出的,只有当个人之间物的分配相对于每个人的社会应得时,这种分配才是公平的,任何事物都不能侵犯这些感情。[33]只有有了稳定的预期和自主性的发挥,农民才会有契约意识,进而提高合作意识。

其次,从本案例看,村庄共同体意识是合作意识来源的文化部分,发展合作社也要提高共同体意识。传统的人情关系是阻碍市场经济的力量,还是促进市场经济的力量?学界的观点倾向于前者。但是,本研究却发现,在市场发育程度不高时,人情关系以及特殊信任是阻碍力量。因为收益很小,不需要有契约关系的普遍信任,而且维护市场契约关系的合作成本很高,农民合作只能停留在协作与互助层次。所以,当没有超过一定收益的临界点时,很可能像农业社会一样以人情关系替代契约关系;
就像费孝通所说,在农业社会文字有时都是不需要的,[34]遑论契约。当市场发育程度提高,农民获益的机会增加和市场收益超过一定的临界点时,人情关系对契约关系才会起促进作用。随着市场发育程度提高,农民的人情关系向外扩展,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都是朋友或亲戚,这种关系在往外推的过程中,实际上在变成半熟人关系和陌生人关系。因此,陌生人关系通过熟人的桥梁搭建起来了,农民就自然产生了对正式契约或市场契约的需求。同时,随着市场不断扩大,农民对收入增加有稳定的预期,在对契约需求增加的基础上,契约意识自然就会增强。这样,通过在人情关系基础上建立陌生人关系,人情关系成了契约关系的保证,人情关系转化为契约关系。这应该是市场发育的一个正常的扩展过程。而且,人情关系与契约关系不必然是对立的,契约关系并不排除人情关系,人情关系也并不必然排斥契约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二者相辅相成。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也没有排除个人间的友好关系,即人情关系。这符合涂尔干的观点,即契约有非契约(风俗、信任与道德等)的基础。因此,不能片面地认定,传统的人情关系和村庄共同体意识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契约关系的形成,阻碍合作社的发展,等等。关键是,依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多寡或服务水平高低而定。因为“归结为文化的国民特性有经济根源”“源于文化的行为与经济体制所促进或强化的行为,是很难分开的,文化有赖于境遇”。[35]

最后,正是因为农民合作的扩展机制与合作扩展秩序,才决定实现农民合作与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演化过程。这就需要政府、企业家或能人有更多的耐心、更长久的坚守。无疑,只有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创造市场机会,提供市场条件,只有有情怀的企业家与能人带领农民参与市场,只有发挥农民参与市场的自主性,才能提高农民合作意识,从而实现农民合作,进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更为重要的是,促进农民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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