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现实动因、基本思路和推进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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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秦

教育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路径,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遵循。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研究是我国教育治理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有益探索。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大数据为教育治理开启了崭新的治理视域,也给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治理是推进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现代化、推动产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开展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研究既是必然趋势,也是当务之急。

教育数据治理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当前学界尚未对其定义达成统一认识。教育数据治理属于合成概念,即由教育治理和数据治理这两个概念组合形成[1]。产业学院数据治理属于教育数据治理范畴,是将产业学院治理与数据治理这两个概念组合起来而形成的合成概念。在这个合成概念中,产业学院治理是将产业学院作为治理对象,通过产业学院治理促进产业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数据治理是在将数据作为治理对象的同时,也将数据作为治理工具,以提升产业学院治理能力。因此,产业学院数据治理是产业学院治理和数据治理的融合,可以将其理解为数据既是产业学院的治理对象,也是产业学院的治理工具,是通过将更多数据纳入产业学院治理过程中,实现产业学院治理能力的提升。

随着产业学院的兴起与发展,产业学院治理相关研究逐渐展开。当前,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存在产权不清、办学职能不明、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不同利益群体间充斥着各种冲突,如办学管理的主导权与自主权的冲突、利益主体的投入成本与预期收入的冲突、教育供给的公益性与私益性的冲突等,急需探索新的治理模式来破解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所面临的困境[2-3]。为此,有学者提出,数据治理是提升高职教育产教融合质量的有效手段,应从目标设定、标准制定、团队组建、平台搭建、制度确立等维度探寻大数据与高职教育产教融合质量评价的契合之处[4]。显然,大数据为教育治理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在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兴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如何结合大数据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成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发展的应有之义。

完善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体系,提升其治理能力,是职业教育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无论是在政策驱动层面,还是在治理需求层面,或是在技术发展层面,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转向数据治理新方式都将是一种必然选择。

(一)政策驱动层面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的同时,也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大数据运用提供了政策指引。这些政策共同驱动着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转向数据治理新方式,以更好地提升治理质量。

首先,国家提升治理能力的相关政策驱动着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实施数据治理。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国家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2014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这标志着我国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的开始;
2020年,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这是我国产业学院建设的第一个专项指导文件,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承载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重任的产业学院是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急需提高治理能力以促进政校行企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产业学院建设。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通过数据治理提高治理能力提供了重要契机。

其次,国家促进和规范大数据运用的政策驱动着高职院校产业学院顺应大数据技术发展。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大数据战略”;
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21年3月,我国公布的“十四五”规划中关于“数据”的相关表述高达53处。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数据不仅推动着我国大数据政策的持续发展,也给教育治理领域带来了深刻变革。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大力建设教育大数据,加快构建教育云服务体系和教育数据资源共享机制;
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调大数据对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建立和规范教育领域数据开发机制。当前,教育大数据正在以空前的速度持续产生并服务于各大教育领域。教育大数据建设是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途径,能为促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必须积极响应国家推进大数据建设与运用的政策,顺应大数据技术发展趋势,通过数据治理创新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

(二)治理需求层面

产业学院作为深化产教融合的新形式和新样态,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决策存在法律地位模糊、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治理效率低下等问题[5],而大数据与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的结合是破解当前问题、满足产业学院治理需求的重要手段。

首先,数据治理推动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决策走向科学化。决策制度是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策质量决定着后续政策的执行和监管水平。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是职业教育和产业相互融合发展而形成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教育组织形态,以往的传统信息传递途径已不足以支撑其要面对和处理的各种决策压力和挑战。而依托于不断成熟的大数据技术,产业学院将改变依靠经验感知进行决策的现状,转向基于客观有效、体量巨大的信息支持进行决策,这将大幅度提高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决策的科学性。

其次,数据治理推动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决策走向精准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正逐渐进入“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已嵌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思维、生产和生活方式。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涉及的领域较广,主体多元,内容琐碎,这些易导致治理决策不够精准。而大数据具有容量大、类型多、价值高、速度快等特点,将大数据应用于产业学院治理,不仅可以科学处理大批量繁杂的各类信息,还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模型设定等方法实现产业学院治理的个性化和精准化。

(三)技术发展层面

大数据发展给社会各领域发展和人们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样,数据治理也给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首先,大数据发展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可能。通过大数据技术,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可以快速地收集、筛选和传输各类信息,极大地提高了产业学院的信息传输能力和资源获取能力。同时,大数据能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提供先进的数据痕迹保留技术,产业学院的所有活动痕迹和相关信息都能以数据形式保存下来,这有助于提高产业学院治理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其次,大数据发展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实施数据治理提出了客观要求。大数据在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发展“技术赋权”的同时,也要求其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积极推进数据治理,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产业学院治理。高职院校应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产业学院治理中的作用,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产业学院的决策、管理、教学、科研等环节,全面提升产业学院数据治理能力,否则,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将受制于大数据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治理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治理目标是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行动指南,指明了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方向,体现了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发展的使命与愿景。在庞大繁杂、实时产生的大数据面前,要想实现科学化、智能化管理就必须要有明确的治理目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目标是高职院校在对产业学院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后,根据自身发展诉求所作出的发展规划。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主要功能是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立德树人是其根本任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强调“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知行合一”。因此,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目标应在兼顾教育逻辑与经济逻辑、社会需求与人的发展、利益与价值的基础上,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根据高职产业学院的发展需求,提高产业学院的教学和管理效率,最终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个性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治理主体:以数据系统为核心,政、校、行、企等多元利益主体共同参与

当前,从治理主体角度看,我国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治理模式主要有学校—企业双主体模式、学校—协会双主体模式、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多主体模式等。其中,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多主体模式是目前在我国产业学院建设中占比较高的类型,其主要特点是参与主体多、链接资源广。在这个模式中,行业、企业虽是治理主体,但其话语权相对较小,在产业学院管理中能起到的权利制衡作用有限。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改变了以往的治理主体模式,转向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元利益主体以数据系统为核心所构成的协同运行的新型治理机制。在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中,数据系统既是数据处理中心,也是产业学院数据治理体系的核心,存储了产业学院所有相关数据,能完成数据的存储、转换、清洗与可视化等处理工作。同时,在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中,行业和企业等治理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大幅度提高,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也将更加多样,这使得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地位趋向平衡,并以数据系统为核心,共同参与和服务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

(三)治理范式:以数据—信息—策略的转换为主线,探索数据治理新路径

数据治理作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一种新型治理方式,其治理范式表现为数据—信息—策略的转换,即数据的感性认知阶段—数据的信息化转换阶段—信息的策略化转换阶段。第一,数据的感性认知阶段。在此阶段,治理主体可以通过客观数据获取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发展的感性认识。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中的数据由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组成。内部数据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教学数据、财务数据、科研数据、学生管理数据及基建数据等;
外部数据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内部数据之外且与产业学院相关的数据,如产业结构、就业率等。第二,数据的信息化转换阶段。在此阶段,治理主体在筛选、整理数据后,通过厘清和分析数据间的联系,将相互联系的客观数据综合起来转化为有效信息。第三,信息的策略化转换阶段。在此阶段,治理主体可以通过对有效信息的深入分析,把握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的认知规律,辨别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的共识与分歧,最终将感性认知转化为理性认知。总体来说,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范式是先将客观数据转换为信息,再将结构化和规律化的信息转换为治理决策。

(四)治理功能:以效果为导向,行为规范、关系协调、资源配置、预测决策等功能层层递进

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功能指其能达到或所追求的大数据治理的作用或效果[6]。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具有行为规范、关系协调、资源配置及预测决策等功能。第一,行为规范功能。行为规范功能指数据治理能够引导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多元主体的行为符合数据治理要求,并纠正其偏离数据治理目标的行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对所有数据相关者形成了一定的约束力和影响力,制约着各治理主体的行为,避免数据治理偏离治理目标。第二,关系协调功能。关系协调功能指数据治理能积极协调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各要素的关系,以实现数据治理目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涉及收益与成本、开放与隐私、安全与风险等多重关系,数据治理能从整体全局的高度对这些关系进行有效协调,从而发挥数据治理的积极作用。第三,资源配置功能。资源配置功能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通过资源优化配置获得最佳治理效果。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能有效合理地配置教学、行政管理、科研等领域的资源,避免资源的争抢与滥用,促进数据治理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四,预测决策功能。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能够有效追踪学生学习轨迹,描述学生学习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评估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诊断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心理状态,监控与评价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多元主体的合作动机、合作行为与合作效果,优化产教融合的形式与内容,最终实现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科学、精准决策。

(一)强化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

做好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可以引导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发展方向,有效解决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各主体间的合作共赢,推动产业学院的高质量发展。为了更准确细致地分析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各主体、各环节、各活动数据的特点和价值,高职院校应从宏观层、中观层、微观层出发,强化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宏观层面上,高职院校要明确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概念体系和体系框架,其中,概念体系包括治理目标、治理主体等方面,体系框架包括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治理制度,以及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等方面;
中观层面主要包括管理机制、工作部署和工作计划等;
微观层面主要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流程、规范和工具等。具体如图1所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协调配合,只有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出发共同做好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顶层设计,才能推动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图1 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层次模型

(二)搭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大数据平台

大数据平台是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物理实现基础,包括“大数据存储与预处理”“大数据挖掘与分析”“大数据应用”三大模块[7]。“大数据存储与预处理”模块可以完成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的分布式存储、转换、检索和清洗等功能,主要包括对产业学院内部系统,如“教务系统”“学工系统”“科研系统”“图书馆系统”“财务系统”等系统数据的接入与整合,以及对产业学院外部互联网数据的抓取、检索、过滤和清洗。“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模块是将大数据算法和数据模型应用在真实的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教育教学情境中,通过定义问题、建立数据挖掘库、准备数据、建立模型、分析数据等过程,解决产业学院的具体教育教学问题,为产业学院提供个性化和精细化服务。“大数据应用”模块是根据“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模块的结果进行智能化分析与数据预测,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的多元治理主体提供科学发展分析和智能决策,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管理依据。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大数据平台架构

(三)实现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的共享共生

数据的开放共享是大数据应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能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数据获取渠道不畅通会极大地阻碍大数据价值的实现,因此,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应注重发挥大数据平台的共享功能,避免“数据孤岛”的出现。一方面,应鼓励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各主体打破信息壁垒,积极推进数据资源的公开与共享,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间实现信息互通与共享。另一方面,在推进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共享共生的同时要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数据共享是把双刃剑,在实时传递信息、实现教育数据资源有效共享的同时,也可能会面临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信息安全漏洞,从而误导教育行为。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数据使用标准与规范,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领域的数据收集、分析与应用等进行规范,建立有效的数据产权保护体系,防止信息的泄露与滥用,依法保障教育数据资源安全。

(四)加快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法制建设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大数据顺利应用于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治理的法律前提与制度保障,也是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工作开展的依据和准绳。政府应制定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治理主体参与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权利与义务。一要在深入了解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特点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各地各部门有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立法思路,研究制定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细化配套措施,以政府的高效协调与监管确保相关法规制度顺利落地,为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提供坚实后盾。二要明确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各治理主体的数据权利与义务,确定各治理主体的数据使用权限、数据使用流程和数据应用规范,保障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推进高职院校产业学院数据治理的顺利实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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