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区域性医疗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区域性国际组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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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者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医疗安全管理不能零打碎敲,必须形成系统化、整体化、规范化,管理才可谓科学化。�
  2005年10月―2006年10月,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办公室对辖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的对策和解决方法。��
  
  1当前区域性医疗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医疗安全管理系统化理论,责任制不健全�
  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反映医院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长期以来,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受到各级政府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经过广大医院管理工作者和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区域许多医院的医疗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许多不容乐观之处,尤其是医院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责任制中各级管理目标不明确,医疗安全管理缺乏系统化理论,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的有效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2防范、应急处理预案对实际工作已明显不适用�
  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医疗机构针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了相应的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机构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均入了档,从此与实际工作应用联系不大,有的制定的条款已明显不适用。当发生医疗事故时也不按常规预案处理,部分医疗机构的预案形同摆设,已明显起不到规范、指导处理医疗事故的作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一现象严重制约了管理的有效性,值得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1.3医疗纠纷越级上访缺乏息访对策�
  当前医疗纠纷信访、越级上访活动进入一个相对活跃期,医疗纠纷信访、越级上访普遍呈现上升趋势。对于这种反映医患关系的群众信访活动及随之而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医院管理部门普遍缺乏系统的分析和对策。从区域医疗纠纷发生数量上看,当前信访活动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从形式上看信访呈现多样化,多渠道化,书信、网络、电话等,群众信访行为无序性比较突出;从内容上看,医疗质量缺陷,如手术不当、处理不当、用药不当、误诊、漏诊、伪造病史、对鉴定结果不服、医疗合同纠纷等居多,其中医疗质量方面占70%;从上访人员看分两种,一种是文化层次较高的,以上访信件、媒体宣传为主,另种文化层次较低的,如下岗工人、残疾人群,比例占总数的1/3;从处理情况看,解决难度较大,90%以上需要下医院调查、了解和分析,对重复上访的解决难度更大;从群体性事件增多情况看,组织化倾向明显,往往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特别重复上访户往往自觉结成利益联盟[1],目前群体性事件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因素,是维护医疗秩序的重大隐患。然而对医疗纠纷上访活动缺乏较好的息访对策,不正确的化解矛盾往往造成重复上访和闹访,最终只得以高额赔偿平息纠纷,这样必将给各级信访工作增加难度。�
  
  1.4医疗安全内部管理缺少协同、制约机制�
  有协同和制约的机制是合理的机制。合理的机制只有在协同努力下才能更加完善实施,机制也因有很好的制约才更公正、合理。目前部分医院医疗安全内部管理缺少协同、制约机制,出现管理层面各自管理,各自行使职能,在某种环境中缺乏实现大目标的思想,合力效果不明显,相互制约机制不健全,区域性完整的、系统化的医疗安全管理模式尚未完全形成,纵向管理与横向监控还未做到统一,如纵向管理不深入,横向监控不到位。��
  
  2区域性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是要把医疗安全作为系统工程进行分工管理,实行高层决策,整体安排,逐级负责,防范为主全方位的管理。当前形势下我们思考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是要求各级部门各负其责,在医疗安全管理的大目标下产生相互协同监管,产生更大管理效能的方法。�
  
  2.1建立各级管理部门责任制,形成管理工作链�
  实施卫生局高层决策,整体安排,职能部门监督与指导并举,医疗机构院长负责制,逐级形成管理工作链,使医疗纠纷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整体化,科学化。医疗纠纷严重影响着医疗质量的提高,医疗质量不高极易引起医疗纠纷,两者势必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要“防火”与“救火”并重,实施医疗安全三级管理责任制是医疗安全系统化管理的关键[2]。�
  具体做法是:卫生局提出医疗纠纷综合治理方案,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管理实施工作指导,主要围绕一条主线,抓两个重点,攻三个难点。一条主线:保障医疗安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两个重点:构建高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增强信访部门的吸纳能力。三个难点:突发医疗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能力,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危险源的控制,越级上访的化解工作。�
  实施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医疗安全化解形成合力。卫生局负责全区医疗安全的宏观管理,提出医疗纠纷综合治理办法。对各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实施指导。强化卫生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功能,配备相应的人员和硬件,派出骨干人员参与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重大医疗事件的协调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职能部门建立三项制度,做到“监、管、建”并举。监督与指导并用,同时建立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信息上报工作网络,坚持周、月、季及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特别要根据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特点,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报告工作“信息链”,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上访案例和重大医疗事件处理进程,达到有计划控制的目的。�
  医院实行医疗安全院长负责制,院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医院管理上,实行压力传递,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医院与各科室、科室与临床医务人员签订《医疗安全责任书》,采取与工资挂钩的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同时,由专人督办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在医疗安全责任追究上,医院毫不松懈,坚决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健全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院科两级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把好病例、病历、病种质量关。设立医院举报电话应成为医院化解医疗纠纷的一项重要举措。�
  
  2.2落实防范、应急处理系统重点,加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
   从医疗纠纷的产生和分类不难看出,除了临床的医疗过失外,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管理质量和医德医风引起的。被动地等待纠纷的出现再去应付,再去调解和处理是不够的,有效地防范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纠纷的关键[3]。鉴于此,医院制定《医疗纠纷处理预案》和《医疗纠纷防范预案》。从当前实际工作出发,修正部分条款和已明显不适用的部分,调整和增补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的内容。落实防范、应急处理系统重点,彻底改变预案形同虚设的现象,使医院每个科室均有备案,每个医务人员人手一册,医院定期考核与演练,形成医疗纠纷管理制度。�
  
  2.3增强医疗纠纷息访能力,加强规律性研究�
  2.3.1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委派精明强干人员在此岗位,避免信访件“旅行”和处理不当引起群众不满,造成循环性、难缠性上访。�
  2.3.2建立来访登记制度对“老上访户”建立花名册,并且一事一档专人管理。对于复杂来信、上访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对其进行追踪,一旦发现越级上访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2.3.3培养接待能力,提高专业素质要多举行上岗培训,岗位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准,学习信访接待艺术,对于不同类型的来访、信访者,采取不同的接待方式,不搞“拦、堵、截”,做到有效疏通,保证人人能接待信访。�
  2.3.4畅通信息网络建立区卫生局、市处理办公室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辖区各医疗机构重大医疗事件报告制度,并及时处理下转信访,形成上下畅通的信息链。�
  2.3.5加强规律性研究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能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层次上。�
  2.4建立协同、制约机制,管理与监督相结合�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的意义不仅在于院方自身权利的保护,更在于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的构建和医疗卫生工作质量的提高。强化医疗纠纷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建立医疗安全内部管理协同、制约机制,力求管理与监督相结合,是增强管理有效性的基础和关键。要达到三级责任制(卫生局、管理职能部门、医院)即由上至下统一的管理和横向协同监督制约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对辖区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和检查与考评相结合。建立科学而严谨的医疗管理体系,完善各级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提高医疗质量的控制水平,是一个单位发展的内在因素,它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的产生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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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考文献�
  
  [1]韩刚. 解决医疗信访中”缠访缠诉”问题的探讨[J].组织与人事管理,1999:4.�
  [2]李英.从医疗纠纷视角剖析医院管理制度建设[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2):49-51.�
  [3]赵宁志,郭爱勇,郑保,等.新时期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措施和发展趋势[J].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6,4(4):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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