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的“五化”实践_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

【www.zhangdahai.com--领导述职报告】

   摘 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既是落实中央提出的“以业管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从源头上做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按照《办法》要求注重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星级化、人性化这“五化”工作,有效提高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水平。
   关键词:居住房屋出租 登记管理 嘉兴实践
  
   居住出租房屋是新居民居住生活的主要场所,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截止去年12月底,全市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新居民有 142万人,占全市登记在册新居民的70%。《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以后简称《办法》)自2011年1月1 日实施以来,嘉兴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各级政府有力领导,职能部门强化责任,努力形成推进合力,尤其注重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星级化、人性化这“五化”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水平,经验做法以《嘉兴市积极推进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为题已向全省转发。
   1.规范化
   去年是实施《办法》的第一年,注重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规范化,对确保《办法》有序推进至关重要。为此,全市新居民事务系统以《办法》实施为契机,更加重视抓规范促落实。一是通过提高认识促规范。《办法》实施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深刻地感到,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是落实中央提出的“以业管人、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从源头上做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全市开展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既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也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促规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政府统一领导、新居民事务系统具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资源有效整合”的服务管理体制。三是通过完善规定促规范。依据《办法》的基本要求,细化明确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的内容、时限、办理途径等具体规定,规范了《居住房屋出租责任书》、《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备案表》、《承租人员登记情况表》等台帐。四是通过细化考核促规范。坚持把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具体量化考核标准,明确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签订率分别要达到95%、100%的考核评分要求;建立了市、县(市、区)两级新居民事务局定期开展督查的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推动工作更好落实。五是通过部门联动促规范。由市新居民事务局牵头建立了部门联系协调制度,定期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完善措施责任,做到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违反《办法》的行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化
   信息化管理,是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提高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南湖区针对有70%左右新居民房屋租赁是通过房屋租赁中介来完成的情况,研究设计了区出租房屋信息网络汇总平台,要求各房屋租赁中介根据《办法》,在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信息和已承租房屋的新居民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区出租房屋信息网络汇总平台;新居民协管员通过总平台收到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为承租的新居民办好证和地址变更等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的采集率与正确率。嘉善县搭建“电子地图GPS定位式”管理平台,以电子地图的形式,将农村出租房屋、集镇商住楼、企业公寓等各类新居民租住房信息标注其上,通过输入新居民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即可实现出租房屋及承租人员的精准定位,并可显示周边地区的相关信息。同时,这还建立了新居民和出租房屋数据库,房屋平面图、人像采集、出租房屋及重点工作对象等20多项数据信息于一体,实现了“分层绘图、以图管房、以房找人、图数互动、资源共享”的新居民实有人口信息动态管理。
   3.星级化
   调动承租人、出租人等方面参与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的积极性,是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全市各级在着力落实《办法》第四章关于法律责任的同时,因地制宜,注重创新,研究了不少有助于促进《办法》落实的做法,特别是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与推出了居住房屋出租星级化管理,让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承担起出租房管理责任,共同做好出租房的卫生、治安、消防等工作。这主要是依据《办法》对承租人、出租人、出租房屋这三方面的落实情况,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层次管理:三星级定为‘放心类”,每季上门检查1次;二星级为“较为放心类”,每月上门检查2次;一星级为“关注类”,每月上门检查不少于3次;无星级为“重点检查类”,每月上门检查不少于4次。通过开展居住房屋出租星级化管理工作,既提高了出租人为承租人服务的主动性,也提高了承租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促进了出租人与承租人和谐相处。
   4.集约化
   集约社会资源,以最小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管理效能,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的迫切需要。针对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存在的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等问题,需要改变传统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针对《办法》刚刚实施,重在宣传发动,注重利用志愿者力量,组织全市新居民志愿者开展《办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内容宣讲、制作图板展览、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有效地营造了学习、宣传、落实《办法》的深厚氛围。注重力量科学分配,针对《办法》实施过程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每个县(市、区)新居民事务局重点突出一个难点问题的研究攻关,从而实现研究成果共享。还注重利用电信的力量,嘉善县、桐乡市创新“1+N”社会主体远程信息报送管理,建立了出租房屋业主等社会主体“1+N”QQ群组与电话申报相结合的远程申报平台,社会主体按照统一格式将新居民主要信息通过QQ发送到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及时上门提供登记办证服务,实现了出租屋和新居民信息的“实名、实情、实时、实数”采集,提高了居住屋房出租登记管理效率。
   5.人性化
   重视宣传引导,带着真诚的感情落实《办法》,最大限度地蠃得居住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方面的理解与支持,是做好这项工作有力依靠。为此,全市新居民事务系统坚持思想领先,注重宣传发动,把《办法》需要宣传的重点内容印制成册,借助新居民协管员庞大的组织体系,把宣传手册送入新居民家庭。还利用新居民网络、新居民QQ群、广播节目,通过发放温馨提示、上门讲解、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向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出租人、房屋承租人等告知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帮助他们提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还于去年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了“摸实情、优服务、迎华诞”新居民基础信息百日排摸活动,重点对居住房屋出租情况进行逐个核对,发现新旧门楼牌不一致、出租房屋数量有变化的信息及时更新,对新发现的出租房屋及时上门采集信息,努力将登记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实现全覆盖。南湖区还针对居住房屋出租的特点,制作便民告示牌悬挂张贴于出租房屋较多的小区入口处,借助告示牌把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的有关内容一一告知新居民,让新居民们感受到主动为他们服务的感觉,更加配合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工作。
  
  作者简介:
   赵建华,浙江省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
   沈 燕,浙江省嘉兴市新居民事务局登记管理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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