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应当怎样预防医疗纠纷_从医疗纠纷谈医务人员的自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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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围绕医疗纠纷从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角度分析患者与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的差别,对如何在医疗纠纷防范中提高医务人员的自律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探讨。
  【关键词】医疗纠纷;法律观念;自律行为
  【中图分类号】R197.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814-8824(2009)-07-0103-02
  
  1 医疗纠纷基本概念
  
  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及其原因的认定上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的医患纠葛。随着患者(家属)自我保护维权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医疗纠纷也随之呈上升趋势,医疗纠纷的处理也因此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在过去,医疗诉讼也适用现行民事诉讼中只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新规定则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患者提出诉讼,医方就应当列举事实及证据材料,来证明在医疗行为中没有错误或过失,否则医方就要承担责任,这就无疑从法律角度对医方的医疗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呢?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 从法律角度分析患者与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的差别
  
  2.1 从患者的角度 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律知识的普及,文化水平的提高,患者在对维护个人权益的观念越来越强。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在求医过程中患者对这一权利十分重视,对自己的病情、检查、治疗、护理等都希望了解得一清二楚,一旦发现有未经同意的措施,就会投诉而引发纠纷。
  2.2 从医务人员的角度 发生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来说存在明显的不适应现象,其思想观念医务人员没有因为当前社会、就医人群对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期望提高中而转变。
  2.2.1 医学模式及角色转变不到位,医务工作者难以摆脱“传统习惯”,“见病不见人”的陈旧观念,表现为:不重视医患沟通,不注重与患者的语言表达,没有或不愿用过多的时间进行交流,独断的结患者开单检查,拟定治疗方案,使患者被动接受治疗,没能对一些有创检查和手术的目的及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向患者告知清楚,对患者的疑问顾虑不屑一顾。如:并发症、过敏反应或医疗意外是随时可能发生的,由于患者医学知识溃乏,对检查治疗预后不理解,交待预后不容乐观而致医患发生冲突。
  2.2.2 在患者就医过程中,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生冷,思想品行不端,医德医风不良,是最直接导致医疗纠纷的导火线。
  2.2.3 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不落实,如查房制度不落实,查对制度不认真,查体不全面,患者病情变化未及时发现或及时处理,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各项告知记录不全等造成医疗缺陷。
  以上行为表现出医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忽视患者权益,至使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缺乏。
  
  3 提高医务人员的自律行为,减少医疗纠纷
  
  3.1 增强法制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 使医务人员认识到在医疗行为中自己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把责任感和自身修养的利害关系有机的结合起来,懂得规范自己的行为,该做什么怎样去做,才能减少或杜绝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3.2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素质 随着医学进步和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期望的提高,致使医务人员必须重视医学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训练,才能满足患者对治疗的需求。
  3.3 尊重和熟知患者的权益 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应更加注重医患之间平等主体关系,相互理解与合作,尊重患者主体权利,改善目前的医患状况,从自身做起,做到“三到位”(做到位、说到位、管理到位)、“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防范医疗纠纷,构建起文明、进步、和谐的新型医患关系。
  3.4 加强领导,加强宣传,改变社会对医院的认知 针对医疗纠纷的不断增多及社会媒体对外报道,以及因激化医患矛盾的现象,对卫生管理的决策者,医院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因此医院应充分认识到改善医院形象,改变社会对医疗事业认知力,首先加强内部管理,真正做到管理到位,在管理中落实各个环节,达到服务到位的目的;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围绕"一切为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使医院的工作让患者满意,社会满意;另一方面要优化外环境,经常性的宣传医院的工作性质,获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出现医疗纠纷要坦然对待,认真处理有关来信来访,接受社会善意的批评,做好调查研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3.5 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 借助医疗责任险把医疗纠纷从医院内转移到医院外的做法,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使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从医患纠纷中解脱出来,专心从事医疗工作。
  总之,只有加强医院自身建设、法制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医,严格自律行为才能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使自己有为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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