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 [综合训练法治疗儿童弱视82例临床疗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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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目的:探讨弱视综合训练的治疗效果。方法:82例146眼4~14岁儿童,1%阿托品膏散瞳验光,经复验后配戴正确合适的眼镜,进行弱视综合训练(常规遮盖,精细视力训练,后像灯,CAM视觉刺激仪,红光,多色光增色仪,光刷,视觉生理刺激,同视机,激光治疗仪)。追踪0.6~1.5年,观察临床效果。结果:4~6岁接受治疗99%治愈,7~9岁接受治疗97%治愈,10岁以上5例,治疗后视力均不同程度提高。结论:综合训练对儿童弱视的治疗效果显著,综合训练治疗和正确戴镜的年龄越早对治疗弱视的效果越好,综合训练强调针对不同患儿选择正确仪器和正确训练方式,对于大龄及难治性弱视患者,坚持综合训练同样可以获得比较满意的效果。
  [关键词] 弱视;正确验光配镜;早期治疗;综合训练
  [中图分类号] R770.42+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11(a)-183-02
  
  弱视是儿童视觉发育过程的一种功能性眼病。由于生后早期(视觉发育关键期)斜视、屈光参差或高度双眼屈光不正、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一种单眼或双眼(双眼较少)最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未能发现与该视力减退相对应的眼球器质性改变。研究结果表明弱视是双眼异常相互作用或形觉剥夺引起的[1]。其治疗效果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疗效越好,获得功能治愈的可能性越大[2]。因此,早发现、早治疗是治愈弱视最主要的一环,而儿童、家长积极的配合关系到治疗的成败[3]。本院2002年2月~2010年7月采用综合疗法治疗儿童弱视82例146眼,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排除其他眼部器质性病变,均为儿童近视、远视引起的弱视患者82例146眼。其中,男44例,5~7岁34例,8~12岁10例(其中4例左眼弱视,6例右眼弱视,34例双眼弱视),共计左眼弱视38眼,右眼弱视40眼;女38例,5~7岁30例,8~12岁8例(其中8例左眼弱视, 30例双眼弱视),共计左眼弱视38眼,右眼弱视30眼。首诊年龄4~14岁,平均8.1岁。弱视程度为:轻度弱视(300度以内)67眼,中度弱视(300~600度)74眼,重度弱视5眼。
  1.2 检查
  初诊时详细检查视力,眼位,眼球运动。进行裂隙灯检查,眼底检查,注视性质检查,立体视觉检查(远立体视检查采用长春光电仪器生产的TSY-V型同视机,近立体视采用金贵昌等编著的《双眼立体视觉检查图》)。散瞳方法:4~10岁儿童采用1%阿托品膏点眼,每天3次,连续点3~4 d,睫状肌完全麻痹后验光,21 d后复检,配镜。11岁以上儿童采用0.5%托品酰胺散瞳验光,第2天复检。戴镜原则:近视以最佳视力,最低度数配戴;远视尽量戴镜。
  1.3 治疗方法
  常规遮盖法(单眼患者一般健眼遮盖5 d打开1 d,双眼患者各遮盖3 d),后像灯30"(旁中心),CAM视觉刺激仪7′(中心注视),红光5′(旁中心),多色光增色仪18′,光刷5′(旁中心),精细视力训练(插版,描图)15′(中心注视),同视机10′(同时视功能不全),激光治疗仪(红光原理)3′。治疗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5年。
  1.4 诊断标准和疗效评价标准
  ①根据1996年4月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工作会议通过弱视定义为:凡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性因素为主所引起的远视力小于0.8,且不能矫正者均为弱视。②根据汪芳润等屈光分类标准,又将远视、近视、散光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轻度≤±3.0D;中度±3.0D~±6.0D;重度±6.0D。③根据1996年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的弱视治疗评价,无效: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1行者;进步:视力增进2行及2行以上者;基本痊愈:视力恢复到≥0.9者;痊愈:经过3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
  1.5 统计学方法
  检查记录以眼为单位,应用卡方统计测定:χ2=n[(Σaij/RiCj)-1]。其中aij标志治疗状况的总眼数,Ri为各治疗状况的总眼数,Cj表示各病症状况的总眼数。
  2 结果
  2.1 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疗效
  见表1。屈光不正性弱视配戴正确的眼镜,坚持正确的治疗,效果最好,由表1的数据根据卡方检验表明,在5%显著水平下进行卡方检验,计算其卡方值为9.07,小于在自由度为4时5%显著水平下查表所得卡方值。可知治疗效果与弱视类型无显著相关,也就表明治疗效果对患者的弱视类型没有较大影响。
  2.2 年龄与疗效的关系
  见表2。年龄越小,疗效越好,治愈的机会越大。对于表2统计数字同样在5%显著水平下做卡方检验,测得卡方值为39.45,这一结果远远大于在5%显著水平的自由度为4的水平下查表所得的卡方值。所以不难得出,治疗的效果受年龄的影响显著。对年龄小的人来说,其治疗效果要好。
  2.3 弱视程度与疗效
  见表3。弱视的程度与疗效成反比:弱视的程度越轻,疗效越好。由表3的数据表明,在5%显著水平下的卡方值为31.67,而这一数值又远远大于在这种显著水平下查表所得的卡方值,显然可知治疗效果与病症的程度有着显著的影响。进而表明,弱视程度越轻,治疗效果越好,也就说明要在病症较轻时及时治疗。
  2.4 治疗时间与疗效
  见表4。对82例弱视患儿治疗过程中发现,一般治疗3个月即可见明显疗效。轻度弱视一般治疗6~8个月时,视力可到1.0,巩固治疗3个月,每月复检1次。中度及重度弱视的治疗需要坚持1.0~1.5年,尽管较慢,也有一定效果。从卡方检验的结果来看,同样在5%显著水平下做卡方检验,其卡方值为43.90,然而在自由度为6和5%显著水平下查表知卡方值为12.59,实际结果远远大于查表数值。因而容易得知,治疗效果与治疗时间有着显著的影响。总的来说治疗效果与治疗时间有着密切的影响。
  3 讨论
  弱视是一种与双眼有关的眼病,是在视觉发育早期双眼视刺激的输入失去平衡的结果。此病是视觉剥夺或双眼相互作用异常所引起的单眼或双眼视力减退,查不到器质性的病变[5]。有文献指出远视较近视更容易发生屈光不正性弱视[4]。多数学者认为四五岁视觉神经系统的可塑性是很强的,其后数年才稳定下来,所以这一阶段是弱视治疗的关键时期[6],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是成功治疗弱视的关键。本文治疗的82例病例资料显示,综合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的疗效是4~7岁效果最好,即年龄越小,越早进行综合性治疗,疗效越好。由于患儿的年龄小,家长对治疗的配合也就成了非常关键的一环,治疗必须密切配合,重视复查,持之以恒。家用的袖珍弱视治疗仪,对于巩固疗效有不同程度的协同作用,坚持家庭训练也是治疗的关键之一。
  [参考文献]
  [1]葛坚.眼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6,2519.
  [2]齐海燕.香港医院手术室管理概况及启迪[J].医学研究,2001,12(2):28.
  [3]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防治学组.弱视的定义、分类及疗效评价标准[J].中国斜视与小儿眼科杂志,1996,4(3):97.
  [4]洪德健.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大龄儿童弱视[J].中国中医眼科杂志,2005,15(1):84.
  [5]徐广第.屈光不正与弱视[M]//李风鸣.眼科全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2609.
  [6]王泽洪.正常儿童视觉系统发育及弱视发病机制的视觉诱发电位的研究进展[J].国外医学:眼科学分册,1991,15(3):168.
  (收稿日期: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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